合肥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合肥市蜀山區、包河區、廬陽區、瑤海區、政務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區、濱湖新區、新站區九個區明確,本批合肥市大數據企業時間在本月15號前提交,根據《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內容,2021年合肥市大數據認定條件和材料更新內容同步如下:大數據政策免費解答:198 5510 8681
合肥市大數據認定申報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注冊地及稅務、統計關系在合肥市。
(二)企業具備從事數據業務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
(三)企業主營業務應在下列范圍內:
1.提供數據采集、傳輸、存儲、計算、治理、安全等數據基礎服務;
2.提供數據共享、開放、交易等數據運營服務;
3.提供數據挖掘、分析、應用、可視化等數據技術服務或產品開發;
4.提供數字化轉型解決方案等數據衍生服務。
(四)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總收入小于2000萬(含)的企業,其年度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范圍的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企業年度總收入比例不低于40%;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總收入大于2000萬的企業,其年度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范圍的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企業年度總收入比例不低于30%。
(五)“信用合肥”綜合信用查詢中無不良記錄。
(六)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總收入應不少于100萬。
合肥市大數據各區獎勵補助不等:具體根據當年通知為準可以咨詢:198 5510 8681
2021年合肥市大數據認定申報材料: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書;
2.企業申請報告(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開展大數據產品、技術研究開發及取得的相關知識產權情況,企業提供的大數據服務、產品情況,企業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競爭優勢評價等);
3.企業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4.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章的近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請表;
5.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情況(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含明細表及相應數據業務合同發票等數據業務收入證明材料)。
2021年合肥市大數據申報范圍要求
合肥市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主要從事大數據應用、服務、產品制造等有關數據處理活動的企業,具體包括:
1.截至目前尚未通過大數據企業認定的;
2.已通過大數據企業認定,但大數據企業資質到期后未參加復審或復審未通過的;
3.2019年認定及復審通過的大數據企業,其大數據企業證書有效期將于2021年10月到期的。
此外,2020年認定及復審通過的大數據企業不參加此次申報,相關企業應在申報期間登錄線上系統填報備案信息。
合肥市大數據申報注意事項:
(一)認定有效期。原《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合數〔2018〕210號)規定大數據企業資質有效期為二年,《管理辦法》2021年8月經修訂后大數據企業資質有效期調整為三年。2020年及之前認定、復審的大數據企業有效期按二年執行,2021年及之后認定、復審的大數據企業有效期按三年執行。
(二)大數據示范企業。大數據示范企業由市數據資源局綜合縣區推薦和專家評審意見擇優認定,企業無需單獨申報。各鄉鎮街道初審推薦時應注明推薦對象是否為大數據示范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