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開展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 推薦活動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中發〔2017〕25號)、《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作用的實施意見》(湘發〔2018〕24)及《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蓮城人才行動計劃(試行)>的通知》(潭市發〔2022〕15號)精神和《2023年人才工作要點》部署,在湘潭企業家中選樹優秀典型,弘揚企業家愛國敬業遵紀守法艱苦奮斗、創新發展專注品質追求卓越、履行責任敢于擔當服務社會的企業家精神,發揮優秀企業家的示范帶動作用,全面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加快建設“四區一地一圈一強”,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政策免費指導熱線:15855199550(可加v)
一、推薦范圍及名額
(一)推薦范圍:在湘潭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各行業、各種所有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董事會(局)主席、首席執行官、總裁、總經理等職務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外籍人士不納入推薦范圍)。已獲評的往屆杰出企業家、第一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不納入推薦范圍。
(二)推薦名額:湘潭高新區推薦3人;湘潭經開區推薦3人;湘潭縣推薦1人;湘鄉市推薦1人;韶山市推薦1人;岳塘區推薦1人;雨湖區推薦1人;市工信局、湘潭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推薦大中型國有企業2-3人(以上著重推薦工業企業)。市委宣傳部推薦本系統1人;市城鄉建設局推薦本系統1人;市商務局推薦本系統1人;市農業農村局推薦本系統1人(行業系統著重推薦本系統的頭部企業)。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申報情況對指標進行調劑,對于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企業家,可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推薦。
二、候選人資格和條件
(一)候選人資格
1.原則上在現企業任現職3年以上(任職年限計算至2023年12月31日)。
2.原則上推薦規模以上企業,工業企業重點推薦“專精特新”企業的企業家。
3.任職期間,所在企業平穩持續發展,主要經營指標位居本地區、本行業前列。
4.所在企業管理依法合規,近3年內無因嚴重違法違規受到處理情況;在任期間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未因不履行合同約定等原因在重大或系列訴訟中敗訴或受到懲處;在任期間,企業未發生環境污染、質量、安全等重大事故和群體性勞資沖突等事件。
(二)候選人條件
1.愛國敬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有國家使命感和民族自豪感,能正確處理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員工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把個人理想融入民族復興的偉大實踐,帶領企業奮力、力爭一流,實現質量更好、效益更高、競爭力更強、影響力更大的發展。
2.勇于創新。堅持創新驅動,積極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探索形成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重視技術研發和人力資本投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努力把企業打造成為強大的創新主體。
3.誠信守法。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依法合規經營,依法治企,強化誠信意識,主動抵制違法行為,做誠信守法的表率,帶動全社會道德素質和文明程度提升。
4.履行責任。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努力穩定就業崗位,關心關愛員工,踐行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強化環境保護意識,致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熱心公益慈善事業,開展產業扶貧,促進共同富裕。
5.國際視野。立足中國,放眼世界,提高把握國際市場動向和需求特點的能力,提高把握國際規則能力,提高國際市場開拓能力,提高防范國際市場風險能力,帶動企業在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中實現更好發展。
三、推選程序
尊重企業家意愿,自愿推選參評,相關程序如下:
(一)企業申報。企業根據候選人資格條件,研究確定本單位優秀企業家申報人選,填寫《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表》,經企業財務、人事對相關數據和推薦資料審核把關,所在企業審定同意,并在相應意見欄簽署明確意見,相關負責人簽字后加蓋公章。
(二)基層或部門推薦。各縣(市)區、園區,市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工信局、湘潭市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按分配名額深入宣傳發動組織推薦。各推薦單位負責對推薦人選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填寫好《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表》和《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人選匯總花名冊》于6月30日前報送至市工信局人事科(湘潭市政府大樓前棟六樓621室),其中各縣市區(園區)推薦的人選需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各部門推薦的人選需經單位黨組(黨委)集體研究,逾期報送的不予受理。
(三)初審審查。由工信局對推薦人選的資格、推薦程序和推薦資料的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由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總工會、人民銀行湘潭支行、市稅務局等單位審查有關情況。
(四)研究排序。經主要人才工作部門集體研究、廣泛征求意見,提出推薦人選建議排序,將建議排序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五)研究審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對建議人選進行研究審定,最終確定10人左右,按照程序進行考察和公示。
(六)公開通報。公開通報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兌現相關人才政策和待遇。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單
1.《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表》;
2.1000字個人工作總結材料、300字以內業績簡介各一份;
3.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張。(單獨裝袋提交,照片后注明單位及姓名。)
5.開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
(二)填報要求
1. 《第二屆“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表》可到湘潭市工信局網站下載,所在單位或組織推薦單位意見欄需簽署明確意見并蓋章。
2. 工作總結材料主要內容包括:被推薦人基本素質、經營管理能力體現、企業經營管理績效、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3. 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具體包括:企業家任職的上級任命文件或董事會決議任命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企業家個人有關獎勵榮譽證明資料、企業其他榮譽證明材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集團企業提供母公司企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相關證明材料,注意同一類榮譽證明材料只需提供最高級別的即可。
(三)裝訂要求
申報材料按照清單順序編制目錄,用A4紙張膠裝成冊,一式2份,整體掃描成一份PDF文檔一并提交。
五、其他要求
1.高度重視。開展湘潭市優秀企業家推薦是弘揚企業家精神、建設一支高素質企業家隊伍的關鍵工作,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推薦工作。
2.誠信申報。申報人員需對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報的資料承諾真實、準確、有效,所有信息資料將長期保存。如發現有關單位或個人在推薦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在獲評后發現個人或所任職企業有嚴重違紀違法、違反社會誠信、違背公序良俗等行為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經核實后,取消其稱號,取消其享有的相應待遇。
3.嚴格審查。各縣市區科工信局(產業局)、企業家協會、市直國有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及各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本區域、本行業的宣傳發動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推薦能代表本區域或者本行業的優秀企業家代表參評,認真審核把關有關材料,協助做好考察和征求意見工作,切實做到好中選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