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地區項目申報通知
為貫徹落實《蚌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創業蚌埠行動方 案的通知》(蚌政〔2022〕62號)精神,進一步交流創業經 驗、宣傳創業典型、弘揚創業精神,營造鼓勵創業、崇尚創 業的濃厚氛圍,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現就開展"創業蚌 埠之星”遴選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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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選對象及名額
面向在蚌埠市內創業的各類創業者,名額60個,其中 高科技領域7名、“四新”經濟領域20名、產業鏈短板領域18名、其他領域15名,各縣區分配名額詳見附件1。
二、 遴選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踐行社會主義 核心價值觀,樂于承擔社會責任,積極創業,勇于創新。
(二)在法定就業年齡內,為創辦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原始股東,創辦的企業在當地規模較大、影響較好,并穩 定經營1年以上且不超過8年,2022年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 于500萬元。
(三)創辦的企業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勞動關系和諧, 無不良誠信記錄,資產質量優良,具有清晰的商業模式,保 持穩定、健康發展,帶動就業人數原則上不少于30人。
(四)具有自強不息、堅韌不拔、勵志奮進精神和良好 的個人品德,在當地社會形象較好,享有較高聲譽,創業事 跡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三、 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自愿 申報、從下而上、逐級推薦、嚴格標準,重點圍繞六大新興 產業和四大產業集群,科技含量高、四新“經濟”型、突出“卡 脖子”技術、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優先推薦,在各類市級及以上 創業大賽決賽中獲獎且滿足基本條件的情況下優先推薦。
同一創業之星推薦人選已獲市級以上部門單位同類評 選獎勵的原則上不得參加本次推薦遴選。
四、 遴選程序
(一)自愿申報或相關單位推薦。 申報的各類經營主體 或相關單位向所在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推 薦,提交紙質和電子版申報材料(參考資料清單見附件3)。
(二)縣級初審。 縣區人社、財政部門牽頭,會同發改、 科技、經信等部門對擬申報項目進行實地考察、核實,審核 通過后于2023年6月20 日前上報到市人社局就業科。
(三)市級評審。 市人社局對縣(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進行核查,組織專家或相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評審,評審 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 無異議的,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布。
五、 獎勵形式
公布“創業蚌埠之星”名單,頒發“創業蚌埠之星”榮譽證書,并給予1萬元資金獎勵。
六、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把遴選活動作為推進 創業蚌埠行動一項重要舉措,加強遴選工作的組織領導,組 織專門人員負責遴選工作,明確工作程序,落實領導責任, 確保遴選工作規范順利開展。
(二)廣泛宣傳動員。 各縣、區要廣泛宣傳遴選活動, 吸引各類優秀創業者參加遴選活動,并以此為契機,組織新 聞媒體大力宣傳創業蚌埠政策,擴大創業優惠政策社會知曉 度,交流創業經驗、宣傳創業典型,營造鼓勵創業、崇尚創 業的濃厚氛圍。
(三)嚴肅評審紀律。 各縣、區要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 程序,公平公正公開進行推薦遴選。對于偽造身份、編造事 跡,未嚴格按照遴選條件和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 銷其資格,取消相應名額,收回相應資金獎勵;對在推薦評 選中有嚴重失職瀆職和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等違法違紀 行為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