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相關條件!2024年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時間、支持方式
2024年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申報時間、支持方式等內容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5855199550或19855109130(v同)
(業務范圍: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項目申報、工商財稅、股權設計、軟件開發、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專利商標版權軟著、科技成果評價)
申報時間
2024-01-05 至 2024-03-15
支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對每個通過評審的項目,提供5萬至50萬元的資金扶持。
(二)創業服務:為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政策咨詢、創業培訓、創業指導、創業孵化和項目融資等服務。對獲得8萬元以上資金扶持的企業,優先在湖北青年創新創業板掛牌。
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且符合申報對象要求。
(二)申報人自公司(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注冊之日起即為法人或股東。
(三)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擬扶持項目社會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出資(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四)公司成立時間為法定代表人就讀高校期間,或法定代表人高校畢業5年以內,且工商注冊時間在2023年7月1日前(不含2023年7月1日)。
(五)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擬扶持項目社會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未發生變更。
(六)除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外,吸納3人及以上就業,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七)自申報之日起至2024年擬扶持項目社會公示截止日期間,扶持對象和項目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有固定的辦公、營業場所。
(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要求,市場前景良好。
辦理流程
(一)項目申報(1月5日至3月15日)。項目申請人登錄,按照身份類別,選定申報通道,點擊“我要申報”,進入“湖北政務服務網”,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或者直接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搜索“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依次進行在線申請、法人注冊和項目申報。
(二)項目審查(1月5日至5月31日)。項目審查與項目申報同時進行。
1.資格審查
對在校大學生創業項目,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會同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資料審查,確保項目真實性和資料合規性,并網上提交。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各縣市(區)團委會同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和資料審查,確保項目真實性和資料合規性,并網上提交。4月5日前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必須完成網上提交。4月19日前各縣市(區)人社部門必須完成網上提交。4月23日前各市州團委必須完成網上提交。
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在所有項目網上審查提交后,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2024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各高校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市、區)團委簽字蓋章后,送項目工商注冊地人社部門,由人社部門簽字蓋章后于5月3日前報送至市(州)人社部門備案。
2.項目初選
市州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團委組織實施,可通過項目路演或專家集中評審等方式進行。項目基本資料可登錄系統下載。評委由各地自行邀請,評委由大學生創業導師、創投機構負責人、行業相關企業高管或專家,按照2:2:1的比例組成,并簽訂評委承諾責任書。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參照項目初選評審標準,分行業類別(A類—E類,共5類)進行評審打分,按照各類別申報項目比例擇優推薦到省級,各地推薦數量不超過分配名額數(分配名額另行下達)。初選晉級項目名單將在市州人社部門或團委官網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5月20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門將初選項目進行網上推薦提交。在所有項目網上推薦提交后,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2024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初審推薦匯總表》會同財政部門蓋章,填寫《省級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績效目標表》(見附件3)蓋章,梳理初選推薦項目《2024年度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審核表》,于5月31日前將上述3個表格分別掃描成PDF文檔報省人社廳。
(三)省級核查。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團省委聯合對市州推薦到省級的項目進行資格核查,確定進入省級評審項目名單。
(四)省級評審。省人社廳會同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組織省級評審,確定項目初步扶持金額。省級評審團由高等院校、專業行業協會、風險投資機構和企業等相關專家組成。對擬扶持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項目進行專家復審。對擬扶持資金在前十名的項目,需通過在湖北電視臺舉辦的大學生創業大賽確定扶持金額;不參與創業大賽的項目,扶持資金只給予8萬元資助。
(五)資金撥付。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團省委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大學生創業項目擬扶持名單,通過申報平臺、部門網站和新聞媒體等多渠道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接到項目舉報線索,一經核實的,立即終止該項目扶持。對公示無異議的項目,下發確定通知,由各地人社部門核實項目賬號,將撥付資金名單提供給當地財政,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