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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分析!四川省各市“天府名品”標準建設申報條件標準及材料要求、有效期5年
四川省各市“天府名品”標準建設申報條件標準及材料要求等內容整理如下,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賓市、廣安市、達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資陽市、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涼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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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名品”標準建設工作細則》《“天府名品”認證工作細則》《“天府名品”品牌標識授權管理工作細則》已經省市場監管局2024年第2次局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天府名品”標準建設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天府名品”標準建設工作,推進“天府名品”品牌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開展“天府名品”標準研制、先進性評價、統一登記等工作,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市場監管局)委托四川省標準化研究院(以下簡稱省標準院)承擔“天府名品”標準建設工作。
“天府名品”標準建設遵循“科學、規范、領先、適用”的原則,在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社會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深入調查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確保標準體系和相關標準的科學性、規范性、協調性、適用性和延續性。
第二章標準體系
第四條“天府名品”標準體系應體現四川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創新水平,適應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具有高質量高效益內涵。
第五條“天府名品”標準體系由《“天府名品”認證通用規范》等相關省級地方標準,以及通過標準先進性評價的產品(服務)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組成。
第六條省標準院對納入“天府名品”標準體系的省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進行統一登記。登記號編制規則為:TFMP--XXXX-YYYY,其中“TFMP”為“天府名品”標準代號;“”為標準類型代號,如“D”為地方標準、“T”為團體標準、“Q”為企業標準;“XXXX”為登記序號,“YYYY”為標準認定年代號。登記號一般放置于標準編號下方。
第三章標準制定
第七條省標準院統籌開展“天府名品”標準研究,提出研制建議,建立標準培育庫,編制“天府名品”團體標準年度制修訂名錄,經省市場監管局確認后發布。
第八條“天府名品”省級地方標準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
第九條相關社會團體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天府名品”團體標準年度制修訂名錄,申請承擔“天府名品”團體標準研制工作。鼓勵重大科研項目與“天府名品”團體標準研制工作相結合,促進科技創新成果推廣應用。
第十條省標準院指導承擔“天府名品”團體標準研制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承研團體)研制相關標準,明確研制內容、關鍵性指標、驗收要求、完成時限等。
承研團體完成團體標準的起草、發布、自我聲明公開等程序后,向省標準院提出標準先進性評價申請。省標準院根據申請組織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通過先進性評價且經省市場監管局確認的團體標準,省標準院納入“天府名品”標準體系,統一登記。
第十一條相關社會團體或企業可申請將其現行有效的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采信為“天府名品”標準。省標準院根據申請組織開展標準先進性評價。通過先進性評價且經省市場監管局確認的標準,省標準院與所屬社會團體或企業簽署采信協議,納入“天府名品”標準體系,統一登記。
以采信方式納入“天府名品”標準體系的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由標準所屬社會團體或企業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或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自我聲明公開。采信標準修訂、廢止時,標準所屬社會團體或企業應及時報省標準院。
第十二條標準先進性,是指標準的關鍵性指標對標國際先進、達到國內一流、填補國際國內空白,或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第四章標準管理
第十三條“天府名品”標準管理主要包括組織標準制修訂、宣貫、復審、廢止等。
第十四條“天府名品”標準修訂程序參照制定程序實施。
第十五條“天府名品”標準復審周期一般為3年。如“天府名品”產品(服務)關鍵性指標等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修訂對應標準。
第十六條省標準院統籌推進“天府名品”標準信息化管理。
第十七條對實施效果好,先進性突出的“天府名品”標準,推薦申報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推薦參加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等評選活動。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細則由省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細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天府名品”認證工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天府名品”認證活動,維護“天府名品”品牌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開展“天府名品”認證及與其相關的評價、宣傳、推廣、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天府名品”認證是以高端區域品牌建設為基礎的自愿性認證,是認證機構根據國際通行的合格評定方式,按照“天府名品”標準及相關規定,對產品(服務)開展的第三方評價。
第四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天府名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由國內外知名認證機構發起組建的“天府名品”國際認證聯盟,按照聯盟章程組織聯盟成員機構開展“天府名品”認證體系建設及認證實施工作。聯盟設立秘書處,負責聯盟日常管理工作。
依法取得認證機構資質、承認聯盟章程,并符合相應條件的認證機構,自愿提出申請,經“天府名品”國際認證聯盟成員大會批準后成為聯盟成員機構。
聯盟成員機構制定相應產品(服務)的認證實施規則,經聯盟秘書處確認,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委員會備案后實施。
第二章認證
第六條經營主體可通過“天府名品”品牌公共信息平臺向聯盟成員機構自愿提出認證委托,聯盟成員機構基于《“天府名品”認證通用規范》及對應標準、認證實施規則,在3個工作日內反饋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委托,聯盟成員機構按相關要求對相應產品(服務)進行認證。
第七條產品(服務)通過認證后,認證機構向經營主體出具“天府名品”認證證書,證書有效期3年。
獲得“天府名品”認證證書的經營主體,憑證書向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學會申請授權使用“天府名品”品牌標識。
第三章跟蹤管理
第八條聯盟成員機構對其認證的“天府名品”產品(服務)實施跟蹤評估,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應當及時暫停或者撤銷認證證書,并在“天府名品”品牌公共信息平臺公告。
第九條發生以下情況時,獲證經營主體需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變更:
獲證經營主體管理體系變更的;
獲證經營主體服務場所變更的;
獲證經營主體服務功能、業務范圍變更的;
獲證經營主體組織結構變更的;
獲證經營主體認證證書信息變更的;
認證依據關鍵性指標等變更的。
第十條聯盟成員機構未按法律法規、聯盟章程等規定開展認證活動的,“天府名品”國際認證聯盟應當依據聯盟章程和成員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細則由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細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