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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漢市農民合作社補貼資金申報對象、主要用途
2024年武漢市農民合作社補貼資金申報內容如下,武漢市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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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一)市級示范合作社由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發文認定,2023年全市培育農民合作社市級示范社30家,其中:黃陂區10家、新洲區10家、江夏區4家、蔡甸區4家、東西湖區1家、經開(漢南)區1家。
(二)2024年全市推廣使用財務規范化管理軟件農民合作社不少于600家,其中:新洲區不少于150家、黃陂區不少于150家、江夏區不少于140家、蔡甸區不少于90家、東西湖區不少于40家、經開(漢南)區不少于30家。
二、資金分配
(一)資金分配標準:按照2023年度培育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的數量,對首次申報成功的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每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使用財務規范化管理軟件的農民合作社由各區根據情況核定標準給予補助。
(二)資金分配方式:農民合作社獎補資金切塊安排。
1.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獎補資金合計600萬元,新洲區200萬元、黃陂區200萬元、江夏區80萬元、蔡甸區80萬元,東西湖區20萬元,經開(漢南)區20萬元。
2.農民合作社軟件補貼資金合計60萬元,新洲區15萬元、黃陂區15萬元、江夏區14萬元、蔡甸區9萬元,東西湖區4萬元,經開(漢南)區3萬元。
三、資金主要用途
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合作社發展的以下環節:
(一)專業技術、管理培訓,引進優良品種,推廣適用技術。
(二)購置農產品加工、整理、儲存、保鮮、運銷和檢測檢疫儀器、設備。
(三)開展辦公場所和生產基地基礎設施建設。
(四)開展農產品質量認證,培育農產品品牌,市場信息等服務,建設營銷網絡,舉辦產品推介活動。
(五)購置農機具不列入本補貼范圍。
四、管理方式
(一)市農業農村部門對2024年市級示范農民合作社資金提出切塊到區的建議。
(二)各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管,做好市級示范社的培育和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規范工作。
(三)各農民合作社應保證項目申報內容的真實合法性。按項目建設具體實施方案要求組織施工并按期完成項目建設內容。要按規定使用資金,建立項目臺賬,準備賬目資料、建立會計檔案、留存必要的電子影像資料。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區要健全農民合作社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鼓勵各區加大扶持力度,安排資金推進區級示范合作社創建。
(二)各區應遵循“先建后補、公開透明”的原則,推進和完成項目工作。本年度內盡早完成項目驗收和資金撥付工作,按照市財政部門部署完成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三)各區負責按政策制度要求貫徹落實,做好項目立項、項目實施、資金審核撥付和就地就近監管工作。加強對財務軟件使用情況的檢查,區級檢查率達100%,市級抽查率不低于15%。嚴格按照國家項目資金使用程序及財務管理制度辦事,嚴肅紀律規矩,做到專款專用,防止挪用、濫用。
(四)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要平均量化到成員,記入成員賬戶,不得作為盈余分配,成員退社需交還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具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