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2024年湖北省、黃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條件、要求
2024年湖北省、黃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條件、要求等內容如下,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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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范圍
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或開展經營活動,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守法經營、誠信守約、合同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條件的企業(含中央在黃企業、外省或省內其他地區在黃企業、境外或國外在黃企業及其法人分支機構),均可自愿申報參加企業合同信用狀況公布活動。
二、公布條件
申請公布守合同重信用狀況良好企業,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辦理登記注冊,生產經營滿2個會計年度(申報省級滿3個會計年度);
(二)申報年度期間未受到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未在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
(三)同意將本企業申請年度基本信息對外進行公布;
(四)以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名義上報申請公布的企業。
三、公布標準
(一)企業管理體系健全。企業采用較先進管理體系(模式),有嚴格的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產品或服務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明示的企業標準;依法取得相關資質或認證并持續保持取得時的條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合同(信用)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無失信記錄。
(三)合同簽約行為規范。訂立的合同合法、內容具體、條款清楚、責任明確、手續完備;依法需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書面簽約率達到100%;法律、法規規定應進行備案的合同,依法進行備案;有簽約授權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無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合同履約狀況良好。對外訂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對方違約以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解除外,合同履約率達100%;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動依法依約定承擔責任;執行人民法院、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判(裁)決、裁定。
(五)社會信譽好。在安全生產、金融信用、質量管理、依法納稅、勞動用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社會反映較好,無違反市場監管、財稅、環保、安全、綜治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無不良行為記錄;無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積極處理或配合處理消費投訴和舉報;履行社會責任,獲得相關榮譽,社會信譽良好。在湖北省市場監管部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中列為信用風險低的企業。
四、申報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申報階段(4月10日—5月31日)
自愿申報企業依據公布條件和標準,填寫《黃石市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見附件),申報表紙質件和其他材料需一并交(寄)企業所在轄區的市場監管所。申報企業可通過黃石市市場監管局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申報表》;有意向參加省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的,在《申報表》中備注。
(二)受理和初審階段(6月1日—6月20日)
各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受理本轄區企業的申報、初審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消費者投訴舉報系統等平臺進行查詢,逐一對照公布條件進行核審、嚴格把關,對符合條件的,經局黨組同意后上報市局。
(三)征信階段(6月21日—7月10日)
黃石市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征信工作由市市場監管局統一向市公安、人社、生態環境、住建、水利、稅務、應急、人民銀行等部門或相關主管部門致函征求意見,了解申報企業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同時通過相關官方媒體公告企業名單,征集社會對申報企業的意見,并核實有關部門反映的問題并組織抽查。
(四)公布階段(7月11日—7月20日)
對征信無異議企業市市場監管局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主流媒體統一公布。
(五)推薦階段(7月21日—7月30日)
市市場監管局將擇優推薦部分企業參加湖北省第十七屆(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
(六)制發文件(7月31日—8月15日)
市市場監管局對公布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制發文件并頒發公布證明。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守重企業公布活動,是市場監管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各單位要細化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和審核把關,強化服務發展意識,主動擔當作為,確保工作質量。
(二)注重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加大開展守重企業公布活動的宣傳力度,引導我區符合守重企業公布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申報,有效提升我區企業誠信經營的整體水平。
(三)強化業務融合。各單位要指導申報企業填寫《黃石市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表》,把申報工作與信用監管、合同示范文本推廣、合同備案等業務工作有機結合,提升工作效能。
(四)嚴格審核把關。各單位要嚴格標準條件,從嚴審核把關。2022-2023年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被查處、企業失信行為被相關部門聯合懲戒、消費投訴量較大、相關抽查抽檢監測問題較多、申報企業因負面事件被新聞媒體曝光等情形的企業,不得納入此次公布活動范圍。要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進行查詢,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移出的,不得推薦申報。要廣泛征求相關方面的意見,將擬公示名單以多種方式,分別征求當地相關部門意見,在統一向社會公示后,經集體研究擇優逐級上報。
(五)嚴守工作紀律。本次守重企業公示活動不向申報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不得接受申報企業的吃請及禮品禮金等,不得增加環節和設置非法定限制因素,嚴禁弄虛作假。
(六)注意資料保存。企業申報“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提交的相關資料由區局存檔,以備日后查閱。由于本次“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布活動暨相關推薦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單位嚴格報送材料時間點,務必于5月31日前將申報“守合同重信用”申報表及相關資料(另報1份電子文本)報送轄區市場監管所,各市場監管所局將資料收齊后統一報送至區局市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