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宜昌市西陵推動科技創新服務高質量發展扶持申報對象、條件
宜昌市西陵推動科技創新服務高質量發展扶持申報對象、條件等內容如下,看完本文還有什么疑問的或者想要了解更多項目申報知識,歡迎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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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創新主體培育與增效扶持
第一條 進高獎勵。對新遷入和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給予 10 萬元獎勵,規模以下企業給予 5萬元獎勵,重新申報并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5 萬元獎勵。
第二條 進規獎勵。對年度新增入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 10 萬元。對在外地注冊、本地經營的軟件信息大型企業分公司改設子公司后新入統且營收達 2000 萬元以上,獎勵 8 萬元。
第三條 達產達效獎勵。對年產值首次突破 20 億元、10 億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企業 20 萬元、10 萬元。
第四條 納稅獎勵。鼓勵對年納稅首次突破 5000 萬元、3000萬元、1000 萬元的制造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企業 15 萬元10 萬元、5萬元的扶持資金。
第五條 質量獎勵。對有重大創新成就并獲評“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三峽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獎勵 10 萬元5 萬元3萬元。獲提名獎的按同等次減半獎勵。
第二章 研發及項目扶持
第六條 鼓勵國家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對企業獨立或牽頭組建獲批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 (技術研究中心),給予 100 萬元獎勵;在作為主要成員單位參與組建的國家級創新平臺和國家級技術研發機構我區設立分中心或分支機構的,給予 50 萬元獎勵。
第七條 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新建市級以上新能源、新材料、大數據、人工智能、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新型研發機構(產業技術研究院、企校聯合創新中心 )專業型研究所(公司)、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 (技術中心、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的,給予一次性 10萬元獎勵。
第八條 加強科技研發項目扶持。鼓勵龍頭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院所、院士專家、知名人才團隊、國家級創新平臺開展產學研合作,對在產學研合作金額超 500 萬元且項目數量超5個、省級以上科技重大專項成功立項、牽頭取得省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勵的,分別給予企業 5 萬元、10 萬元、15 萬元獎勵。
第九條 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投入持續增長且按要求填報研發活動統計表的企業,其研發投入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基礎上,對當年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 5%的規模以上企業,按研發費用超出部分的 5%給予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20萬元。
第三章 科技服務及運營扶持
第十條 支持科技孵化載體建設。對園區、樓宇等載體引入專業孵化運營并申報成為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給予免租、面積補貼、運營補貼等優惠,具體標準實行“一事一議”。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孵化運營團隊 10 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一條 提升孵化載體運營質效。鼓勵社區(村)成立公司或與企業合作孵化運營,區級備案(不含市級以上)孵化載體每新入庫1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獎勵運營團隊 5000 元,成功孵化高企 1家獎勵 1萬元。對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成功培育瞪羚、潛在獨角獸、獨角獸、駝鹿等省級科創“新物種”企業獎勵 5-20 萬元。支持鼓勵孵化載體每年承辦雙創大賽、項目路演、創客論壇等各類雙創活動,根據活動規格、層級、成效,給予1-5 萬元補貼。
第十二條 加強科技服務機構建設。為科技孵化服務的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科技服務企業 (孵化器運營企業),給予3 萬元獎勵。每年開展科技服務業評價,對在科技成果轉化、高企孵化培育、知識產權申報及保護等方面成效顯著的科技服務機構,給予3-5 萬元獎勵,并優先向政府部門、科技企業等單位推薦合作。
第四章 科技金融扶持
第十三條 實施工業項目貸款補貼。支持規下工業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對符合智能制造、綠色發展、安全監管、產能提升、工業互聯網應用、工業“五基”等支持方向且總投資額在 5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按建設有效期內 (單個項目支持時限一般不超過2年)項目固定資產銀行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 50%予以貼息,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第十四條 加大科技創新貸款扶持。對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或信用類方式取得貸款并按時還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未享受市級貼息補助),按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 50%給予企業貼息,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補貼期不超過2年
第十五條 給予科技項目股權投資。設立1億元的“西陵科創育苗股權投資基金”,每年對在西陵落戶的創新項目擇優給予股權投資。
第十六條 推動企業上市掛牌。對選擇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北交所上市的企業,給予 300 萬元獎勵補助,分階段兌現:簽訂主辦券商、完成股改分別獎補 10 萬元,報輔獎補 30 萬元,報審獎補 50 萬元,成功上市獎補 200 萬元。對選擇在“新三板”市場掛牌的企業,給予 150 萬元獎勵補助,分階段兌現: 簽訂主辦券商、完成股改、成功掛牌分別獎補 10 萬元、10 萬元、30萬元,掛牌當年實現股權融資獎補 100 萬元。對選擇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補助。對首次入選省級上市金種子、銀種子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補助 10 萬元、5 萬元。西陵轄區外遷入的上市公司或新三板企業,參照上述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第五章 創新人才扶持
第十七條 評選科技創新人才。對成功獲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立項且對科技創新、企業發展、西陵高質量發展有突出貢獻的企業負責人或研發人才,每年評選“西陵科創英才”,每人給予 5000元獎勵。鼓勵科技服務及運營人才增產增效,每年在企業、高校中評選“西陵區優秀科技工作者”,每人給予3000 元獎勵。
第十八條 雙創人才獎勵。加強對青年領軍人才的培育,對獲評“宜昌市創新創業戰略團隊”A、B、C 類的項目,按照市級無償扶持金額的 50%給予配套扶持。
第十九條 鼓勵柔性引才。對在企業掛職的“科技顧問”““科技副總”,經考核優秀、良好的,分別給予 3000 元/年,2000 元/年的獎勵補貼。對企業新增 PCT 專利等高價值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一次性獎勵主要負責人或發明人 1萬元。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第二十一條 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必須在西陵區合法經營,實行獨立核算,獨立運作,依法納稅。企業出現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環保問題、社會穩定問題、相關信息弄虛作假或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取消當年獎勵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施行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從其規定,與區內其他獎勵政策相競合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兌現。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西陵區科技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施行期間上級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