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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項目獎勵!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創新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項目申報材料、條件
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創新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項目申報程序、條件、材料和獎勵的內容整理如下,需要申報的企業了隨時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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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創新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項目申報要求:
一、高度重視申報工作。各設站單位和用人單位要廣泛發動宣傳,認真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進行項目申報,切實履行審核職責,客觀真實出具審核意見。
二、嚴格規范做好項目申報。申報對象須規范、完整、準確填寫申報信息,在申報通知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申報工作,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并對所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涉密項目須脫密。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強申報組織服務。各地人社部門要加強有關項目申報政策宣傳,指導各設站單位和用人單位做好申報組織工作,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一、2024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項目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計劃的意見》(鄂政辦發〔2019〕47號)、《關于加強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鄂人社發〔2024〕14號)精神,組織實施2024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項目”(下稱省尖端人才項目),招引海內外優秀博士來鄂從事博士后研究。
一、支持重點及范圍
省尖端人才項目面向海內外公開招引自然科學領域優秀博士來鄂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重點聚焦以下領域:
一是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北斗等五大優勢產業。
二是算力與大數據、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量子科技、現代紡織服裝、節能環保、智能家電、新材料、低碳冶金、氫能等10個新興特色產業。
三是其他基礎學科及前沿領域。
二、資助人數及政策
2024年擬資助100人左右。對獲選人員每人資助40萬元,分2年發放。其中,按照不重復享受的原則,入選了國家資助計劃(A檔)的,不享受省尖端人才項目經費資助;入選了國家資助計劃(B 檔、C檔)的,分別補齊省尖端人才項目經費4萬元/人、16萬元/人,分2年發放。
入選人員享受《關于印發〈加強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人社發〔2024〕14號)規定的各項支持政策。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須為2024年擬進站或已進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員,應滿足以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
2.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較強科研能力,且無學術不端和科研失信情況。
3.研究項目屬自然科學領域。涉密項目須脫密。
4.擬進站人員須獲得博士學位不超過3年、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全日制博士并已初步確定博士后合作導師、與博士后合作導師初步擬定研究計劃;已進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須是2024年1月1日(含)之后進站,須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平臺進行申報,不得變更博士后合作導師。其中,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申報時須已滿足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基本要求,同等條件下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
5.擬(已)進站單位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事業單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設在高校的創新實踐基地的,博士畢業學校須為全球大學排名前80位的高校;擬(已)進站單位為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不包括設在高校的創新實踐基地)的,博士畢業學校須為全球大學排名前150位的高校。其中,博士畢業學校排名為全球前30名的可直接入選本項目,名額不超過20個,已進站的按進站申請提交時間先后排序,擬進站的按項目申報提交時間先后排序,額滿為止。
全球大學排名以最新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學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為參考(排名滿足其中一個榜單即可)。
6.申報人不滿足第5條要求的,博士期間應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業內公認的頂尖學術期刊發表過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
7.獲選人員須在博士后設站單位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須將勞動關系(含人事、組織關系、工資關系及人事檔案)轉入博士后設站單位。
8.已入選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國家青年拔尖人才、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以及其他各類國家博士后引進、派出項目(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除外)等人員,不可申報。
9.設站單位承諾給予入選者配套資助經費。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項目申報。申報人于8月19日至9月6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根據索引要求在線填寫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引進項目申報信息(模板見附件1-1),并上傳《湖北省博士后尖端人才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意見表》(附件1-2)、博士后進站備案證明或工作意向協議書、科研成果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設站單位審核。上傳材料均須為PDF格式原件掃描件。
(二)項目審核。設站單位于9月7日至9月13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對申報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推薦至省人社廳。
(三)專家評審。9月-10月評審,遴選確定擬資助人員。
(四)對符合直接入選條件的前20名申報人,經資料審核通過后,直接確定為擬資助人員。2024年國家博士后資助計劃(A檔)人選經申報,不占遴選指標直接納入省尖端人才項目,享受除經費資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五)項目公示。擬資助人員名單確定后,通過省人社廳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接到舉報線索,一經核實終止擬資助資格。公示期滿后,按程序審定公布獲選人員名單,撥付資助經費。
五、有關要求
1.資助經費主要用于獲選人員的日常生活費用(含工資、獎金、生活補助及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等),由設站單位從獲選人員進站之日起按月計發,核發24個月。設站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應由單位承擔的社保繳費部分不得從資助經費中列支。
2.擬進站的獲選人員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進站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獲選資格。
3.獲選人員如放棄獲選資格,設站單位應在三個月內退回資助經費;獲選人員如提前出站或退站,設站單位須退回剩余資助經費。
4.獲選人員入選下年度國家資助計劃(A檔)的,需全額退回已享受的省尖端人才項目資助經費;獲選人員下年度入選國家資助計劃(B檔、C檔),需按照補差原則退回超出的經費。
5.獲選人員應在出站前(一般應為獲資助18個月至資助期滿時)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湖北省博士后項目績效申報信息(模板見附件1-3)。設站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廳。未完成績效申報的獲選人員不得辦理出站手續。
二、2024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創新人才培養項目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計劃的意見》(鄂政辦發〔2019〕47號)、《關于加強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鄂人社發〔2024〕14號)精神,實施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創新人才培養項目”(下稱省博新人才項目),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進行科研資助。
一、支持重點及范圍
省博新人才項目主要聚焦以下領域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
一是在重點領域和發展前沿從事科研工作。
二是從事重大理論創新、關鍵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二、支持人數及政策
2024年湖北省博士后創新人才培養項目分為A檔資助和B檔資助。其中,A檔資助(限自然科學領域和工程技術領域博士后申報)擬遴選100人左右,對獲選人員每人資助18萬元;B檔資助擬遴選100人左右,對獲選人員每人資助9萬元。資助經費一次性發放。
三、申報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潛心科研,學風正派,無學術不端和科研失信情況。
2.申報人應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進入湖北省博士后科研平臺,全職在鄂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員。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項目成果轉化方面已取得較好的成效。發展潛力大,在站期間表現出較強的創新能力。
4.依托項目應具有突出的學術價值或創新性。
5.入選省尖端人才項目人員如申報本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獲得資助。
6.已入選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國家、省青拔計劃人選、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中德博士后交流項目以及其他各類國家博士后派出項目(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除外)、2023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創新研究崗位的人員、與外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創新實踐基地聯合培養的人員,不可申報。
7.對在資助結果公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員不予資助。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項目申報。申報人于8月19日至9月1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根據索引要求在線填寫省博創新人才項目申報信息(模板見附件2-1),并上傳科研成果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進站人員還需上傳與流動站聯合培養協議),提交設站單位審核。上傳材料均須為PDF格式原件掃描件,申報材料涉密的務必脫密后提交。
(二)項目審核。設站單位于9月6日至9月19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對申報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推薦至省人社廳。
(三)專家評審。10-11月評審,遴選確定擬資助人員。
(四)項目公示。擬資助人員名單確定后,通過省人社廳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接到舉報線索,一經核實終止擬資助資格。公示期滿后,按程序審定公布獲選人員名單,撥付資助經費。
五、有關要求
1.資助經費主要用于支持獲選人員開展科技創新攻關,由獲選人員按照湖北省博士后經費管理辦法自主統籌使用。設站單位對資助經費單獨立賬、代為管理。
2.獲選人員在公開發表資助成果時,應標注“湖北省博士后項目資助”及資助編號(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 Project of Hubei Province under Grant Number 2024HBXXXX)(資助編號編碼規則見附件2-2)。
3.獲資助博士后研究人員應在出站前(一般應為獲資助18個月至資助期滿時)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http://59.175.218.206:9997/hbzj-web/),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湖北省博士后項目績效申報信息(模板見附件2-3)。經設站單位財務部門審批同意,設站單位在系統中審核后提交至省人社廳。未完成績效申報的獲選人員不得辦理出站手續。
三、2024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先鋒人才跟蹤支持項目
為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計劃的意見》(鄂政辦發〔2019〕47號)、《關于加強新時代博士后工作的若干措施》(鄂人社發〔2024〕14號)精神,2024年開展實施“湖北省博士后先鋒人才跟蹤支持項目”(下稱“省先鋒人才”),對出站后來鄂留鄂就業創業的優秀博士后研究人員實施科研資助。
一、支持重點及范圍
省先鋒人才面向出站后來鄂留鄂就業創業的博士后研究人員,擇優進行生活補貼資助。
二、支持人數及政策
2024年擬遴選100人左右。對獲選人員每人資助15萬元,分3年發放??莎B加享受博士后出站留鄂安家生活補貼。獲選人員在申報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蹤培養計劃時,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支持。
三、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含基本條件、認定條件及評選條件。申報人應當具備全部基本條件,并符合至少1項認定條件或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潛心科研,學風正派,無學術不端和科研失信情況。
2.進站身份應為非定向就業博士畢業生、無人事勞動關系人員或外籍人員。
3.出站時間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4.出站考核評級為優秀及以上等次。
5.出站當年初次就業與在鄂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從事科研工作的勞動(聘用)合同。
博士后在站期間已辦理入職的和博士后站前、在站與出站后工作單位為同一單位的,不得申報。
(二)認定條件
1.入選國家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國家博士后資助計劃A檔)人員。
2.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或面上項目資助或中國博士后基金特別資助,或獲得國家或我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銀獎及以上項目團隊中的核心博士后,且出站后到在鄂企業或省屬事業單位工作。
(三)評選條件
博士后在站期間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在業內公認的頂尖學術期刊發表過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
四、申報評審程序
(一)申報前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將項目申報條件及申報人有關信息在單位公示。
(二)項目申報。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于9月16日至9月20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http://59.175.218.206:9997/hbzj-web/),根據索引要求在線填寫省先鋒人才申報信息(模板見附件3-1),并上傳證明材料(包括申報人身份證明材料,與在鄂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進站前、在站、出站后整個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獲得有關計劃、資助證明材料,取得的學術成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和結果、企業營業執照、納稅證明、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提交工作單位審核。上傳材料均須為PDF格式原件掃描件。
(三)項目審核。設站單位于9月21日至9月26日期間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對申報人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認,推薦至省人社廳。
(四)直接認定。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報對象,經資料審核通過后,直接確定為擬資助人員。
(五)專家評審。11月評審,遴選確定擬資助人員。
(六)項目公示。擬資助人員名單確定后,通過省人社廳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接到舉報線索,一經核實終止擬資助資格。公示期滿后,按程序審定公布獲選人員名單,撥付資助經費。
五、有關要求
1.獲選人員資助經費撥付到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由工作單位負責發放。鼓勵各地和用人單位在省級政策基礎上制定疊加優惠政策。
2.獲選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對獲選人員資金單獨立賬,??顚S?。對入選本項目后未滿3年離鄂或主動放棄資格的獲選人員,所在單位應及時退回剩余資金。
3.獲選人員所在工作單位要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對獲選人員職業發展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做好科研績效評價和成果追蹤工作。在跟蹤支持期結束后3個月內登錄湖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績效報告(模板見附件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