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申報獎勵補貼流程和時間方向
根據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申報獎勵補貼流程和時間方向、條件等內容整理,以下將為大家具體說說關于高新區企業“上規、上榜、上云、上市”政策,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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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高新區企業“上規、上榜、上云、上市”,加快構建完善企業“四上”培育服務體系,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民營經濟提質增效,根據《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4﹞14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范圍
本實施細則支持對象為登記注冊、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主體狀態為存續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本政策適用的成都高新區企業應管理規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本實施細則具體條款中,對支持對象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執行時間
以成都高新區官網或“高新通”親清在線平臺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三、執行規程
本細則條款分為“免申即享”“易申快享”2種類型。“免申即享”條款無需企業申報,由相關部門按照政策支持對象、支持標準、采信渠道等規定,確定獎補企業名單后直接撥付獎補資金,相關流程按《成都高新區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機制(試行)》執行。“易申快享”條款需企業在“高新通”進行線上申報,由成都高新區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后撥付獎補資金,相關流程按《成都高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成高管發〔2023〕8號)執行。相關條款如下:
(一)支持企業上規
支持方向1:“個轉企”獎勵(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按期申報納稅且成功由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轉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轉型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且在轉型后按期申報納稅的,一次性給予6000元/戶的資金激勵(含省級、市級資金,按最高6000元補齊差額)。
C. 采信依據
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計,并經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部門確認的“個轉企”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確認的名單為準)。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
支持方向2:上規入庫獎勵(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且未享受過成都高新區同類條款的工業、服務業及商貿業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的工業、服務業、商貿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5萬元、5萬元“上規”獎勵,對第二年、第三年繼續穩在規上的,每年分別給予10萬元、2.5萬元、2.5萬元“穩規”獎勵。
C. 采信依據
以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統計)確認的首次上規入庫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確認的名單為準)。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上規政策資金兌現,;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局負責服務業、商貿業企業上規政策資金兌現。
支持方向3:上規貢獻獎勵(部分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且未享受過成都高新區同類條款,并達到本方向規定的高位上規標準的工業、服務業及商貿業企業。
B. 支持標準
(1)工業企業。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且年度營收在5000萬元(含)—1億元、1億元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規入庫獎勵”基礎上分別再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分別共計30萬元、40萬元。
(2)服務業企業。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且年度營業收入分別在2億元(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1億元(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5000萬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規入庫獎勵”基礎上再給予15萬元獎勵,共計20萬元。
(3)批、零、住、餐企業。申報國家“四上”企業庫并首次入統,且年度營業收入分別在2億元、5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及以上,在享受“支持方向2:上規入庫獎勵”基礎上再給予15萬元獎勵,共計20萬元。
C. 執行方式
首次上規獎勵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執行。以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統計)確認的首次上規入庫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確認的名單為準)。
上規貢獻獎勵采用“易申快享”方式執行。由符合營收規模條件的首次上規入庫企業提交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以確定獎補區間及金額(審計報告需由上年度四川省前100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上規政策資金兌現;成都高新區國際合作局負責服務業、商貿業企業上規政策資金兌現。
(二)支持企業上榜
支持方向4:鼓勵企業申報認定“首臺套”(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申報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產品,且申報產品新列入《四川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公告》的產品研制企業。
B. 支持標準
按上年度新列入《四川省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公告》的產品個數,給予產品研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國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10萬元/個,省內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5萬元/個)。
C. 采信依據
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布的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發布的名單為準)。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處)負責首臺套、首批次產品政策資金兌現;成都高新區數字經濟局負責首版次產品政策資金兌現。
支持方向5:鼓勵企業成為“專精特新”(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申報認定“四川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首次獲得相應榮譽稱號的企業(含首次復核通過且未享受過該條款的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首次認定/復核為“四川省創新型中小企業”“四川省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遵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完成動態管理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5萬元、20萬元獎勵。
C. 采信依據
以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或工信部發布的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發布的名單為準)。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6:鼓勵企業成為“單項冠軍”(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申報認定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且首次獲得相應榮譽稱號的企業(含首次復核通過且未享受過該條款的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首次認定/復核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C. 采信依據
以工信部發布的名單為依據(如機構調整,以新機構發布的名單為準)。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7:鼓勵企業沖刺“500強企業”(免申即享)
A. 支持對象
上年度首次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中國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世界企業500強(工業領域)”榜單,且未享受過成都高新區同類條款的企業(集團)。
B. 支持標準
對首次進入“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中國企業500強(工業領域)”“世界企業500強(工業領域)”的企業(集團),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若企業同時位列多個榜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
C. 采信依據
“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以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當年發布的排行榜為依據;“中國企業500強”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當年發布的排行榜為依據;“世界企業500強”以《財富》當年發布的排行榜為依據。
D. 兌現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三)支持企業上云
支持方向8:鼓勵企業“上云用數賦能”(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改造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成高發改〔2023〕164號))“支持企業‘上云用數賦能’”條款執行。如該條款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為準。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處)。
(四)支持企業上市
支持方向9:上市后備獎勵(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成高科創〔2023〕9號)“支持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條款執行。如該條款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為準。
支持方向10:上市掛牌獎勵(免申即享)。按照《<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加快創建世界領先科技園區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成高科創〔2023〕9號)“支持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條款執行。如該條款修訂,以新修訂的條款為準。
(五)服務企業發展
支持方向11:企業服務站運營補助(易申快享)
A. 支持對象
成都高新區認定的企業服務站運營單位(《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站認定管理辦法》另行發布)。
B. 支持標準
按照上年度運營單位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支出5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運營補貼。
C. 申報條件
(1)服務情況滿足《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站認定管理辦法》規定。
(2)經營情況正常,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
D.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年度服務工作報告;
(3)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上一年度四川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文書式完稅證明;
(5)“提升服務中小企業能力和開展服務活動支出”專項審計報告(須由上年度四川省排名前100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
(6)誠信申報承諾書。
申報材料模板需企業在申報時自行下載。
E. 受理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12:小微企業房租補貼(易申快享)
A. 支持對象
入駐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站的小微企業。
B. 支持標準
按照上年度實際繳納租金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租金補貼。
C. 申報條件
(1)三年內新注冊成立;
(2)小型或微型企業,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
(3)與服務站管理運營方直接簽訂租房協議且無投資運營關聯。
(4)生產經營情況正常,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
D.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微企業名錄庫查詢結果(網頁查詢截圖)、小微企業聲明;
(3)上一年度及上一季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4)四川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文書式完稅證明;
(5)租賃費用支出明細表;
(6)租賃費用公對公正式發票和銀行公對公轉賬記錄;
(7)租賃合同復印件;
(8)誠信申報承諾書。
申報材料模板需在企業申報時自行下載。
E. 受理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13:引進企業房租補貼(易申快享)
A. 支持對象
已入駐成都高新區企業服務站但登記注冊關系在高新區以外,經企業服務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的“四上”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經企業服務站培育推介后首次落地成都高新區的“四上”企業,自登記注冊關系變更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按實際繳納租金10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租金補貼。
C. 申報條件
(1)企業為“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
(2)企業與服務站管理運營方直接簽訂租房協議且無投資運營關聯;
(3)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已于上年度變更至成都高新區,且變更前已入駐企業服務站1年以上(指簽訂租房協議并繳納租金)。
(4)生產經營情況正常,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情況、近三年未發生過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
D.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通知書;
(3)“四上”企業認定通過的證明資料(通過相關條款明確的“采信依據”所述渠道獲得,以認定文件、網頁截圖等形式上傳,其中規上企業可提供上一年度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度報表);
(4)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四川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文書式完稅證明;
(6)租賃費用支出明細表;
(7)租賃費用公對公正式發票和銀行公對公轉賬記錄;
(8)租賃合同復印件;
(9)誠信申報承諾書。
申報材料模板需企業在申報時自行下載。
E. 受理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14:支持“四上”企業集聚發展(易申快享)
A. 支持對象
首次遷入成都高新區且未享受過本政策相關條款的“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
B. 支持標準
參照本政策相關條款規定的首次認定獎勵標準,給予首次遷入成都高新區的“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對應標準的資金支持。
C. 申報條件
(1)2024年6月11日后,企業登記注冊信息首次變更為成都高新區;
(2)企業遷入成都高新區前,已獲得“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相關認定。
D. 申報材料
(1)項目申報表;
(2)營業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通知書;
(3)“四上”企業認定通過的證明資料(通過相關條款明確的“采信依據”所述渠道獲得,以認定文件、網頁截圖等形式上傳,其中規上企業可提供上一年度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度報表);
(4)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四川省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文書式完稅證明;
(5)誠信申報承諾書。
E. 受理部門
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企業服務中心)。
支持方向15:加大“四上”企業服務支撐(權益保障)
A. 支持對象
認定有效期內的上規、上榜、上云、上市企業。
B. 支持標準
對認定有效期內的“四上”企業,優先納入場景應用推廣,優先匹配融資需求,優先給予培訓、人才引進、專業園區入駐等方面支持。
C. 執行方式
各部門根據企業服務實際和工作規劃,圍繞企業發展核心要素優化調整服務舉措,重點關注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四上”企業提出的政策、資金、載體、人才、市場、培育等相關需求,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
四、監督管理
(一)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及相關部門會同財政局組織實施政策兌現資金的監督和管理,不定期對企業政策兌現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審計局根據工作安排實施審計監督。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企業違規使用,可視情況收回相關財政資金。
(二)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獲得本政策扶持資金的單位應積極配合資金績效評價工作,按要求接受專項檢查。
(三)對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財政資金以及不按計劃實施、挪用財政資金的單位,經查實,取消其三年內申請享受成都高新區財政扶持資金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解釋說明
(一)本實施細則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4〕14號)配套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與《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關于支持企業“四上”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發〔2024〕14號)一致。
(二)本政策與區級其他政策條款相似的,同一企業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國家、四川省、成都市另有規定的除外。已享受“一企一策”相關政策的企業不再重復享受本政策同類條款(相同、類似或“一企一策”明確不能享受等)。各條款支持金額均按去尾法保留至千位,支持金額不足1千元的不予獎勵。
(三)本實施細則由成都高新區發展改革局會同相關部門承擔具體解釋工作,并根據情況適時修改完善,如遇因上級政策調整需對本細則內容進行調整的,以調整通知為準。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需要咨詢商標、專利、軟著知識產權、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兩化融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推廣、SEO優化等更多項目的請直接聯系漁漁:15855199550,微信同號,為您解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