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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資金!2024年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獎補時間、條件程序、材料指南
盤點2024年成都市級各區縣財政專項資金申報——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獎補時間、條件程序、材料指南,詳情如下,有需要的企業包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經開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郭都區、新律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會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有問題的都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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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建設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超大城市城鄉融合高質量發展的決定》關于建成一批智慧農業園區的部署要求,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和農業農村廳有關部署,對接智慧蓉城農業農村城運分中心建設,有力有效推進相關技術產品集成應用、中試熟化、標準驗證、示范推廣等,豐富拓展數智糧油、智慧動監、災害防御等應用場景,助力培育智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為全市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應用模式。
二、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范圍
遵循數字賦能產業邏輯、成都山丘壩自然資源稟賦特征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基礎,對標部省五類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建設政策導向,支持建設一批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其中:種植業類計劃支持糧油、蔬菜、水果、茶葉等品種;畜牧業類計劃支持生豬、牛羊、蛋禽、肉禽等品種;漁業型計劃支持冷水魚、淡水魚等品種;種業類計劃支持水稻、玉米、油菜、生豬等種業;設施農業類計劃支持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品種。
三、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建設內容
重點圍繞主導產業或具有相同技術需求的品類,在縣域范圍內選擇具備一定規模、相對集中連片的區域,購置國產化智慧農業相關設施設備,開發集成管理平臺,建立貫通信息采集、分析決策、作業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環節的智慧農業集成應用體系。
(一)種植業類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重點建設內容包括:
1. 配套遙感應用系統、物聯網測控系統、田間綜合監測站點等設施設備,對生長環境和生物本體進行實時監測,對墑情苗情、蟲情、災情等“四情”和氣象進行預測預報,精準指導生產決策;
2. 升級改造農機裝備,按需加裝北斗導航、遠程運維、無人駕駛系統、高精度自動作業、作業過程自動測量等設備;配置無人機、智能催芽育秧、水肥一體化等智能裝備,實現耕整地、播種、施肥、施藥、收獲等過程精準作業;
3. 建設智慧農場管理系統,對基地數字化設備進行聯網管理,實現農資、人員、成本、設備、農事、收成等精準管理。
(二)畜牧業類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
重點建設內容包括:
1. 配置動物發情智能監測設備,建設育種數字化管理系統,提高畜禽育種效率;
2. 建設自動化精準環境控制系統,改造升級畜禽圈舍通風、溫控、光控、環境監測、視頻監控、糞便清理等設施設備,實現飼養環境自動調節;
3. 建設數字化精準飼喂管理系統,配置電子識別、自動稱量、精準上料、自動飲水等設備,實現精準飼喂與分群管理;
4. 配置畜禽疫病移動巡檢、遠程診斷、自助診療、監測預警等設施設備,實現對動物疫病的診斷預警;
5. 配置產品收集系統實現集蛋、擠奶、包裝自動化;
6. 建設智慧牧場管理系統,實現養殖投入品、產出品、生產記錄、人員、成本等精準管理。
(三)漁業類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重點建設內容包括:
1. 建設在線環境監測系統,配置養殖水體、大氣環境等傳感設備和視頻監控設備,實現大氣和水體環境的實時監控;
2. 升級水產養殖智能裝備,配置自動增氧、餌料自動精準投喂、循環水、尾水處理控制、網箱升降控制、水下機器人、無人機巡航等設施設備;
3. 配置病害檢測設備,構建水產類病害遠程診斷系統;
4. 建設智慧漁場管理系統,實現養殖投入品、產出品、生產記錄、人員、成本等精準管理。
(四)現代種業類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重點建設內容包括:
1. 改造升級糧食作物種業優勢區的智能化數字化基礎設施,配置物聯網測控、田間監測、精量播種收獲等設施設備;
2. 改造升級高效糧食作物育種信息系統,配置田間高效智能信息采集、表型和基因型檢測等設備;
3. 改造升級主要畜禽品種性能測定、基因組選育、遺傳評估等數據分析系統,配置種畜禽綜合性能在線測定裝備、母畜發情可穿戴設備、基因型檢測等設備。
(五)設施農業類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重點建設內容包括:
1. 升級配置工廠化育苗智能設備和種苗生產管理系統,實現全程智能化育苗;
2. 建設生產過程管理系統,配置生長環境和生物本體監測、環境遠程調控、水肥藥精準管理、智能植保、自動作業、視頻監控等相關設施設備,實現智能化生產;
3. 建設采后商品化處理系統,配置清洗去雜、分級分選、計量包裝等一體化智能設備,實現采后處理全程自動化;
4. 建設智慧設施管理系統,實現農資、人員、成本、設備、農事、收成等精準管理。
公共數據參數執行智慧蓉城建設有關標準(規則),具體建設任務和技術參數參考《國家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技術指南(第二版)》。各申報單位可在此基礎上,重點對不同品種不同種養殖模式的數字化智慧化技術路線做進一步深入探索。
四、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條件
(一)政府高度重視。縣級人民政府積極布局項目建設,制定了主導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出臺土地、財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相應政策。項目前期工作準備比較充分,項目建設用地、設施農業用地、資金等要素保障落實。
(二)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管理規范。擬提升建設的基地(園區)基底良好,主導產業清晰,且已經實現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產業鏈條完整,明確基地范圍,建立管理機制,明確負責人負責基地日常管理和聯絡,組建專家組負責建設運行和應用推廣的技術指導。
(三)智慧農業有基礎。申報建設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應具備現代農業園區基本條件(參照成都市星級現代農業園區基礎標準),在此基礎上還應具備適應智慧農業發展的人員和技術力量,明確專門資金渠道和專業技術人員,保障信息化設備和信息系統持續運行,確保在實際生產經營中持續發揮作用。
(四)數據報送要求。申報主體承諾待項目批復后,推動基地(園區)與智慧蓉城農業農村城運分中心形成緊密指導合作聯系,支持在基地(園區)開展相關技術產品集成應用、中試熟化、標準驗證、示范推廣等工作;項目建成后,配合智慧蓉城農業農村城運分中心,以指定方式、頻次、地址報送數據。在項目動工、建設過程中及竣工投用后,應從制度建設、硬件配置、系統設置、人員管理等各個方面,加強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保護,落實“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要求,防止發生異常操作、數據泄露、數據篡改等問題。
(五)技術指導要求。項目業主須確定一家技術指導單位,如高校、各級農科院、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下屬技術單位(如省畜牧總站、市農技總站)等,負責項目技術落地相關合作,技術指導單位需現場實施指導,在關鍵時間節點(啟動、初驗、終驗等)全程參與。
(六)其他要求。項目用地須手續完備,不存在“非農化”、“非糧化”問題,資金只能用于信息化及配套設施建設,不得用于土地購置、征地拆遷、債務清償、車輛購置、人員補貼發放及辦公用品采購等支出。2019年以來申報主體通過各級財政資金已經支持建設的同一場地相同建設內容的,不再重復支持。
五、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程序
(一)項目主體申報。各區(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在本轄區內公開轉發本申報指南,指導已納入市級項目儲備庫的項目(見附件3)相關主體申報并提交相關材料,項目名稱原則上應與儲備庫中名稱保持一致。申報材料為項目立項申報表、項目實施方案及相關附件。附件主要包括:
1. 項目業主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2. 項目業主單位信用報告(查詢平臺為“信用中國(四川成都)”“天府蓉易辦”等);
3. 項目業主單位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 近2年度財務報表;
5. 自籌配套資金承諾書;
6. 基地(園區)用地合法合規證明材料;
7. 預計項目實施所產生的效益。
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立項申報表、項目實施方案、相關附件順序裝訂成冊形成正式申報材料,其中復印件應加蓋單位公章。
(二)區(市)縣審核報送。區(市)縣農業農村部門組織項目實施方案審核。通過初審的項目應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4年9月27日前報送市農業農村局,紙質版與電子版各一份。正式文件包括:
1. XXX區(市)縣公開轉發的項目申報指南截圖;
2. 項目正式申報材料(實施程序第一點所述的申報材料);
3. XXX區(市)縣項目審核書/表;
4. 初審合格項目一覽表(模板見附件2);
5. XXX區(市)縣關于報送2024年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材料的請示/報告。
(三)項目審批。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擬支持的項目,報局黨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公示并下達項目立項批復。
(四)項目實施。對已確定立項的項目,區(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將市級審批立項情況以正式文件及時通知到各項目實施單位,明確項目建設內容、完成時間、項目責任、質量要求、驗收和績效考評等要求,及時啟動項目實施,同時落實項目詳規審核、實施進度督導、資金兌付協調等工作責任,確保項目早開工、早建設、早驗收、早達效。
(五)過程監督。由市農業農村局相關業務處室會同區(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實施進度、指標完成情況、經費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六)項目驗收及補助支付。項目實施完成后,區(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先行完成初驗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農業農村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市農業農村局組織驗收或委托所在區(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驗收,通過驗收后,由區(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兌付補助。
六、成都市智慧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園區)項目申報補助標準
項目采取市級審批方式管理,資金兌付采取“先建后補”方式實施,單一項目市級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投資總額的4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原則上單個項目信息化基礎設施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60%,信息化系統(軟件)投資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且不超30萬元。申報單位應嚴格依據實際需求編制投資預算,投資預算不設下限,嚴禁以湊齊補助上限為目的進行預算虛增,項目原則上應在2025年6月30日前建成并驗收,項目驗收后完成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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