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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局補貼條款!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獎補條件、材料流程細則
關于印發《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商務部分條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報獎補條件、材料流程細則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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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部分條款實施細則
根據《成都市武侯區發展和改革局等10部門關于印發<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成武發改〔2025〕20號),以下簡稱“政策”)相關規定,現就該政策中涉及區商務局相關條款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申報要求
(一)鼓勵服務業企業成長發展
1.條款位置:第16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首次達到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商貿業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成長”獎勵。在此基礎上,第2年、第3年經營實現持續增長的,每年再給予最高6萬元的“激勵”獎勵。
3.認定要件:
(1)首次升規入統的商貿業和服務業企業,根據升規入統營收要求,按照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及200萬元三個升規檔次,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成長”獎勵;
(2)符合認定要件第一條要求的企業,第2年、第3年經營實現持續增長的(可分別申報),每年再按照升規檔次分別給予6萬元、5萬元、4萬元“激勵”獎勵;
(3)2000萬元升規檔次的細分行業有商貿業中的批發業,服務業中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1000萬元升規檔次的細分行業有服務業中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我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500萬元及200萬元升規檔次的細分行業有商貿業的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服務業中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4)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我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首次入庫的審核當年,商貿業企業以當年1-12月,服務業企業以當年1-11月的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
(5)達規上限后審核入庫后第一年、第二年,商貿業企業以1-12月,服務業企業以1-11月的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7)企業銷售額(營業收入)、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家統計云聯網直報平臺報送的報表等證我政策明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區文體旅局。
6.會同認定部門:
區經科信局、區教育局、區司法局、區人社局、區住建交局、區水務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稅務局。
8.申報周期:
每年。
(二)鼓勵批發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17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及以上,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服務業增加值增速的批發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年經營規模每增加1億元,再給予梯度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300萬元。
對產業帶動性強的批發企業,按照增長情況、產業帶動等,對企業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的分梯度給予獎勵。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件的批發業企業;
(2)梯度獎勵為達到上述條款條件的批發業企業,在年經營規模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基礎上,企業年經營規模每增加1億元,再給予梯度獎勵0.5萬元;
(3)對于“一季度”產業帶動性強、增長情況較好的批發業企業,規模達到7.5億元、12.5億元、25億元,增速達1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7.5萬元、12.5萬元、25萬元的一季度激勵獎勵;
(4)年經營規模以1-12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批發業企業,以1-12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一季度經營規模以1-3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批發業企業,以1-3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
(5)對產業貢獻度高的重點批發企業,按照增長情況、產業帶動等,對企業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的分梯度給予獎勵或以簽訂的產業協議為準給予獎勵;
(6)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申報年度1-3或1-12月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7)企業銷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家統計云聯網直報平臺報送的報表等證明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三)鼓勵商貿零售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18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達到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及我以上,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的存量商貿零售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40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增速每高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1個百分點,再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最高100萬元)。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500萬元。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的商貿零售業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3)對存量零售業企業,以申報年度1+12月累計零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個自然年度累計最高獎勵500萬元;
(4)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
的相關證明材料;
我習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四)鼓勵商貿零售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18條。
2.條款內容:
對當年新注冊的商貿零售業企業,年經營規模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的商貿零售業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3)對當年新注冊企業以申報年度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當月至12月零售額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按照零售總額1‰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其中,2024年新開業(投產)且提供首次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為2024年2月(不含)以后的企業,納入2025年度申報,按照2024年度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當月至12月零售額為參考;
(4)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審計報告(包含年交易零售額、享受上級同類政策獎勵資金及申請獎勵金額等);
(6)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五)鼓勵商貿零售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18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超過400億元的零售企業,按照增長情況、產業帶動等,對企業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的分梯度給予獎勵。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的商貿零售業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找政(3)對年經營規模超過400億元的零售企業,按照增長情況、產業帶動等,對企業進行綜合考評,考評合格的分梯度給予獎勵或以簽訂的產業協議為準給予獎勵;
(4)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六)支持商貿企業集群發展
1條款位置:第19條。
2.條款內容:
鼓勵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連鎖企業、商圈等轉型升級,對采取自營、聯營等方式進行統一核算的運營企業,按照年度銷售額(營業收入)1億元(含)-3億元、3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含)及以上,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新注冊的運營主體參照以上標準執行。
3.認定要件:
(1)對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連鎖企業(零售業和餐飲業)、商圈(包括新設立的連鎖企業,不含商超)等的運營主體,采取自營、聯營方式統一核算并首次達到規模(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我(2)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3)對轉型升級采取自營、聯營方式進行統一核算的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商品交易市場、商圈等的運營主體,按照年度零售額1億元(含)-3億元、3億元(含)-5億元、5億元(含)-10億元、10億元(含)及以上,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我
(4)連鎖企業的連鎖門店(須為分公司或分支機構)達到5家以上,且銷售數據納入申報主體統一匯算。新注冊成立的連鎖企業,年度零售額首次達到相應標準,且連鎖門店達到5家,按照相應等次一次性最高獎勵金額的50%給予獎勵;在獲得上述任一獎勵的基礎上,每多1家連鎖門店,再給予企業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相應等次的最高獎勵金額。存量連鎖企業每新增1家連鎖門店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相應等次一次性最高獎勵金額的50%。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我(4)體現企業轉型并采取自營、聯營方式實現統一核算的證明材料;采取聯營方式的運營主體,需提供參與聯營的市場主體證明材料;
(5)連鎖企業需提供新開門店的證明材料;
(6)“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7)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七)支持餐飲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21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餐飲業平均增速的餐飲業企業,平均增速每高于1個百分點,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
3.認定要件:
(1)梯度獎勵為在年經營規模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基礎上,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餐飲業平均增速的餐飲業企業;
我(2)對于“一季度”產業帶動性強、增長情況較好的餐飲業企業,規模達到500萬元、1250萬元、2500萬元及以上,增速達10%(含)以上的,平均增速每高于1個百分點,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的一季度激勵獎勵;
(3)年經營規模以1-12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首次達到經營規模且無去年同期數的餐飲業企業,以1-12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一季度經營規模以1-3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首次達到經營規模且無去年同期數的餐飲業企業,以1-3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
(4)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銷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等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八)鼓勵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23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超過3億元、5億元、10億元,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區服務業增加值增速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經營規模每增加3000萬元,再給予企業梯度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200萬元。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件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
(2)梯度獎勵為達到上述條款條件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在年經營規模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基礎上,企業年經營規模每增加3000萬元,再給予梯度獎勵0.5萬元;
(3)對于“一季度”產業帶動性強、增長情況較好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錯月計算,1—2月),規模達到0.75億元、1.25億元、2.5億,增速達2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30萬元的一季度激勵獎勵;
我(4)年經營規模以1-11月營收、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以1—11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一季度經營規模以1-2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以1-2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
(5)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申報年度1-2月或1-11月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找政
(7)企業營業收入、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家統計云聯網直報平臺報送的報表等證明材料)。找政人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九)鼓勵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24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超過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增速為找政策正且高于全區服務業增加值增速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6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年經營規模每增加300萬元,再給予梯度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100萬元。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件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
(2)梯度獎勵為達到上述條款條件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在年經營規模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基礎上,年經營規模每增加300萬元,再給予梯度獎勵0.5萬元;
(3)對于“一季度”產業帶動性強、增長情況較好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錯月計算,1-2月),規模達到750萬元、1250萬元、2500萬元,增速達20%(含)以上的,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一季度激勵獎勵;
(4)年經營規模以1-11月營收、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以1-11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一季度經營規模以1—2月銷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給予激勵獎勵;對新入庫且無去年同期數的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企業,以1—2月銷售額為參考,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即給予對應激勵獎勵;
(5)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申報年度1-2月或1-11月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我(7)企業營業收入、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家統計云聯網直報平臺報送的報表等證明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促進轉化醫學產業集群發展
1.條款位置:第31條。
2.條款內容:
對享受做大做強、特色消費場景、高水平活動(首秀、首發、首展等)、開設品牌首店等政策條款,并有效推動全區轉化醫學產業園區發展的企業,再按總獎勵金額的10%給予疊加獎勵。
3.認定要件:
(1)符合享受政策第三條17款、18款、19款、20款(僅住宿業),第六條55款、56款條件的企業;
(2)有效推動全區轉化醫學產業園區發展的企業(經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綜合評定后,在《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會同認定部門審核意見”中蓋章);
執
(3)符合認定要件第一條、第二條要求的企業,在享受上述6個政策條款的基礎上,再給予總獎勵金額的10%給予疊加獎勵;
(4)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在申報第三條17款、18款、19款、20款(僅住宿業),第六條55款、56款政策時,經相關部門認定蓋章的《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復印件;
(4)企業承諾書;
(5)“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6)企業對轉化醫學產業園區發展的貢獻。(由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證明)。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6.會同認定部門:
區文體旅局、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
8.申報周期:
每年。
(十一)促進轉化醫學產業集群發展
1.條款位置:第31條。
2.條款內容:
對年經營規模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2億元,并有效推動全區轉化醫學產業集聚的醫貿流通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件的醫貿流通企業(與政策第三條17款、18款、19款、20款不重復享受);
(2)符合認定要件第一條要求的企業,年經營規模首次達到5000萬元、1億元、2億元,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3)有效推動全區轉化醫學產業集聚(經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綜合評定后,在《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會同認定部門審核意見”中蓋章);
(4)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六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6)經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審核并出具蓋章證明,企業年經營規模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在國家統計云聯網直報平臺報送的報表等證明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6.會同認定部門:
華西醫美健康城管委會。
8.申報周期:
每年。
(十二)推動電商產業集群發展
1.條款位置:第33條。
2.條款內容:
一鼓勵打造集內容制造、視頻技術、直播場景、人才孵化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多業態直播電商園區(基地)。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入駐企業數量不少于20家、年經營規模不低于3億元的,給予運營方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入駐企業數量不少于30家、年經營規模不低于5億元的,給予運營方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米、入駐企業數量不少于50家、年經營規模不低于10億元的,給予運營方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認定要件:
(1)園區(基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完善,具備共享直播間、選品中心、人才培訓教室等與直播電商業務相關聯的場所和軟硬件設施(上述三項應全部具備);
我
(2)運營方擁有專職運營管理團隊,全職員工不少于10人,能夠為入駐企業提供技術、信息、資本、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各類服務;
(3)入駐企業屬于直播電商產業鏈企業,從事與直播電商緊密相關的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類型:
①直播電商平臺企業:通過互聯網搭建和維護直播帶貨渠道,
制定交易規則與服務規范,提供技術、流量、爭議介入等服務支持,并部分或全部實現在線撮合、網上交易、在線或移動支付等功能,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來源于平臺交易服務;
②直播電商品牌企業:通過互聯網以直播方式銷售自有品牌或受權品牌產品(包含實體和虛擬產品);
③直播電商代運營企業:為品牌企業提供主播、場景、運營、推廣、活動策劃和內容制作等直播電商營銷服務;
找政策(4)年經營規模指電商園區(基地)所有入駐的與直播電商相關聯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總和,以自然年度計;
(5)實際使用面積指實際用于直播電商功能的區域,包括園區內入駐的電商企業辦公用房、物流倉儲面積總和,以不動產權證的證載使用面積或租賃合同標注面積為基準核算。
(6)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7)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園區(基地)運營自評報告(包含園區基本情況、服務內容、運營成果、發展規劃等),并附照片等佐證材料;
(4)運營方取得運營管理資質的證明材料(運營服務合同、授權書等),以及擁有專職運營管理團隊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5)入駐企業明細表(包含企業名稱、主營業務、注冊時間和地址、載體使用面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等),并附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年度財務報告等佐證材料;
找政(6)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包含園區實際使用面積、入駐企業數量、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合計三項指標);
(7)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8)“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9)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三)鼓勵二手車企業加快發展
1.條款位置:第42條。
2.條款內容:
對年二手車經營規模達到500萬元及以上、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的二手車企業,按照企業二手車零售額的5‰給予獎勵。在此基礎上,企業二手車年零售額高于2億元,再額外獎勵100萬元,之后每超出2億元、額外獎勵100萬元(最高500萬元)。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且已取得二手車經營資格備案的汽車銷售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3)存量汽車銷售企業申報年度零售額同比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速(增速保留1位小數),年零售額以1—12月零售額數據為準。新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當月環比增速為正且高于全市社消零平均增速(增速保留1位小數),啟市對當月銷售的二手車,給予企業二手車銷售獎勵。新注冊的汽車銷售企業,以申報年度年經營規模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當月-12月零售額、增速為參考,達到后續條款支持條件,給予獎勵;
(4)政策申報企業必須為二手車銷售主體(由總公司統一匯繳企業所得稅的分公司銷售數據,由總公司統一申報);
(5)以二手車銷售含稅價進行計算;
(6)上級有同類支持政策的,企業可同時享受,上級同類政策獎勵資金要求區級承擔的部分與本條款所涉獎勵資金之和不超過企業年度二手車零售額的5‰。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4)二手車銷售發票清單;
(5)“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6)審計報告(包含二手車年交易零售額、享受上級同類政策獎勵資金及申請獎勵金額等);
(7)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四)鼓勵發展消費新高地
1.條款位置:第55條。
2.條款內容:
對年度匯算零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含)的品牌首店,按照全球首店、中國(內地)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擇優分別給予120萬元、60萬元、4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開展首秀、首發、首展等活動的高端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高級定制品牌,擇優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我(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在武侯區新開設的品牌首店(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注冊當年年度匯算零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含)的品牌首店企業。國際國內具有影響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高級定制品牌、主理人品牌等在武侯區落地并首發新品,舉辦時尚走秀和發布活動。
3.認定要件:
(2)被“信用中國”網站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3)根據首店、首秀、首發、首展類型和規模,每年經專家評審,擇優不超過10個具有引領性、示范性和帶動性的項目,找政給予承辦主體一次性獎勵;
(4)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零售額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的相關證明材料;
(4)開設首店、開展首秀、首發、首展的相關證明材料,含類型證明材料;
(5)“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6)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五)鼓勵發展消費新高地
1.條款位置:第55條。
2.條款內容:
對入選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費場景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3.認定要件:
(1)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2)入選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費場景,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
(3)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意的復印件
(3)企業為消費場景的建設單位或運營單位的證明材料(合同等)。
(4)入選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費場景的相關證明材料。
(5)“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6)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六)支持開展促消費活動
1.條款位置:第56條。
2.條款內容:
對在省級、市級示范消費場景或區內重點消費場景舉辦省、市、區主題消費活動的企業,按其實際投入的30%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上級有同類支持政策的,企業不能同時享受。
3.認定要件:
(1)舉辦活動的消費場景為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費場景,或為武侯區內重點商業綜合體、特色街區等重點消費場景;
(2)由活動舉辦市場主體進行申報;
(3)主題消費活動以省、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工作安排為準;
(4)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按其實際投入的30%給予獎勵(最高100萬元),實際投入部分為宣傳推廣、場地租賃和現場搭建等費用;
(5)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6)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入選四川省、成都市示范消費場景的相關證明材料;重點商業綜合體、特色街區的相關證明材料;
(4)配合省、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主題活動的相關佐證材料(工作通知、申請審核表等);
(5)企業舉辦活動實際支出宣傳推廣、場地租賃和現場搭建等費用的支撐材料(活動方案、合同、發票、審計報告等);
(6)“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7)其它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七)激發平臺經濟動能優勢
1.條款位置:第57條。
2.條款內容:
鼓勵平臺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進一步拓展網絡銷售渠道。鼓勵企業以自建平臺或入駐第三方平臺方式拓展網絡銷售渠道,對年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獎勵。
3.認定要件:
(1)政策發布后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的零售業、批發業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自建平臺或入駐第三方平臺指通過網絡平臺線上方式銷售商品,均采取線上結算方式;
(3)年網絡零售額以年度1-12月“通過互聯網實現的商品零售額”數據計;
(4)“年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指在政策有效期內達到各個臺階標準;
(5)企業首次突破各個臺階標準均可享受對應獎勵。例如,某企業年網絡零售額首次突破1000萬元,可申請5萬元獎勵;在下一年度網絡零售額首次突破5000萬元,可申請10萬元獎勵。
(6)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7)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自建電商平臺或入駐第三方平臺開展網絡銷售相關證明材料(企業開展網絡銷售情況簡介、平臺截圖等);
(4)企業年網絡零售額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相關證明材料;
(5)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包含網絡零售額指標);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7)“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八)強化電子商務全面賦能
1.條款位置:第58條。
2.條款內容:
推動新技術、新模式與電子商務加速融合。對在線上開展實物商品或餐飲自營銷售、且年銷售增速超過10%、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超過10%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對年線上經營規模較上年增幅超20%、30%的企業,再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獎勵。
3.認定要件:
(1)經營規模符合扶持條款的零售業、批發業、餐飲業企業(具有法定效力的同期銷售數據),且正常經營的;
(2)線上開展實物商品或餐飲自營銷售企業指通過網絡平臺開展實物商品自營銷售或餐飲自營銷售的企業,均采取線上結算方式;
(3)年線上經營規模指線上年銷售額或線上營業收入,以自然年度計,上年度線上經營規模須有實際交易數據;
(4)企業突破各個臺階標準均可享受對應獎勵。例如,某企業年銷售增速超過10%、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超過10%,可申請10萬元獎勵;在此基礎上,若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超過20%,再給予20萬元獎勵,若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超過30%,再給予30萬元;
(5)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6)同一項目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通過網絡平臺開展實物商品或餐飲自營銷售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網絡銷售情況簡介、平臺截圖等);
(4)企業年增速、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相關證明材料;
(5)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包含年增速、年線上經營規模增幅指標);
(6)企業稅收繳納證明(由區稅務局加蓋鮮章或彩色電子章的稅收證明);
(7)“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8)其他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十九)支持餐飲名店發展
1.條款位置:第59條。
2.條款內容:
對被評定為老字號、米其林餐廳、黑珍珠餐廳的企業,按照對應等級,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對新開設的國際國內知名連鎖餐飲品牌,最高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對入選省級、市級、區級“名店”等榜單評定的餐飲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3.認定要件:
(1)相應榜單評定的正常經營名店,銷售額、增速均為正且提供具有法定效力數據證明的餐飲業企業;
(2)對新入選省級、市級、區級“名店”等榜單評定的餐飲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為中華老字號一次性獎勵20萬元,新評定為四川老字號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開設的國際國內知名連鎖餐飲品牌(含米其林餐廳、黑珍珠餐廳),經商務部門認定,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評定黑珍珠餐廳按照一鉆餐廳、二鉆餐廳三鉆餐廳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評定米其林餐廳按照一星、二星、三星分別給予100萬元、200我找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對符合兩項以上獎勵的餐飲企業,由餐飲企業決定僅享受其中一項獎勵條款;
(4)被“信用中國”等公眾網列有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單位不予支持。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原件及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企業承諾書;
(4)“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企業銷售額、增速達到條款支持條件的具有法定效力我政人的相關證明等材料。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二十)提升樓宇載體產業支撐力
1.條款位置:第78條。
2.條款內容:鼓勵通過注資盤活爛尾(閑置)樓宇、投資改造更新樓宇、收購分散樓宇產權、整體租賃運營樓宇、保持樓宇自持比例、提高產業集聚度等方式提升品質,給予出資方或運營方最高500萬元獎勵。
(1)注資盤活爛尾(閑置)樓宇:新介入的市場主體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停工2年以上的在建項目重新盤活并竣工投用,整體持有并統一運營載體建筑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含)至5萬平方米的、5萬平方米(含)至10萬平方米的、10萬平方米(含)至15萬平方米的、1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別給予該市場主體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超市獎勵,待項目入駐率達到75%,再分別給予30萬元、8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介入的市場主體盤活閑置2年以上的存量載體,正常運營滿1年且入駐率達到75%,統一運營載體建筑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含)至1萬平方米的、1萬平方米(含)至2萬平方米的、2萬平方米(含)至5萬平方米的、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別給予該市場主體20萬元、40萬元、6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投資改造更新樓宇:對樓宇局部(包括公共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外部景觀、停車場及停車系統、節能環保、信息化、智能化等)或整體投入改造更新的,按投資決算審定金額的20%給予補貼。
(3)收購分散樓宇產權:通過購買取得存量樓宇產權并整體運營,面積分別達到3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1萬平方米的,入駐率達到75%,分別給予購買方100萬元、7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4)整體租賃運營樓宇: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存量樓宇5年以上使用權,面積達到5萬平方米、3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的,入駐率達到75%,每經營滿1年給予承租方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貼,最多不超過2年。
(5)保持樓宇自持比例:新投用的樓宇,保持產權自持比例為100%滿3年,地上計容面積達到2萬(含)平方米至5萬平方米的、5萬(含)平方米至10萬平方米的、10萬(含)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樓宇業主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保持產權自持比例為50%(含)以上滿3年,地上計容面積達到2萬(含)平方米至5萬平方米的、5萬(含)平方米至10萬平方米的、10萬(含)平方米以上的,分別給予樓宇業主50萬元、75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6)提高產業集聚度:入駐同一行業企業占比達60%,經行業主管部門和產業牽頭部門認定為“武侯區專業(特色)樓宇”的,參照入駐率和產業聚集度,給予樓宇運營方最高200萬元獎勵。
3.認定要件:
(1)注資盤活爛尾(閑置)樓宇:新介入的市場主體注資完成停工(閑置)項目建設(盤活),獎勵該市場主體。
(2)投資改造更新樓宇:單項投資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或我落總投資不低于500萬元;面積5000至1萬平方米(含)的,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面積1萬至2萬平方米(含)的,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面積2萬至3萬平方米(含)的,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面積3萬至4萬平方米(含)的,補貼總額不超過400萬元;面積4萬平方米以上的,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3)收購分散樓宇產權:第三方專業運營機構購買存量樓宇并實現統一運營管理。
(4)整體租賃運營樓宇:第三方專業運營機構租賃存量樓宇并實現統一運營管理。
(5)保持樓宇自持比例:有國土出讓合同約定的除外,自持面積大于國土出讓合同約定的部分可納入;自持滿3年指投入找政使用到政策有效期內滿3年。
(6)提高產業集聚度:經區商務局和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武侯區專業(特色)樓宇”,并認定相應產業聚集度。
4.申報材料:
(1)《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申請報告,包含:申報主體簡介、申請的主要內容、實施情況、申請支持條款、資金金額及績效自評。
(4)注資盤活爛尾(閑置)樓宇提供:項目竣工驗收相關材料;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項目建設(盤活)資金投入決算審計報告;項目入駐情況:項目產權證明相關材料、房屋租賃合同(顯示租賃面積頁)、入駐企業近一個月物業費繳納憑證(顯示租賃面積頁)。
(5)投資改造更新樓宇提供:項目產權證明相關材料;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改造投入決算審計報告。
(6)收購分散樓宇產權提供:項目(購買部分)產權證明相關材料;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項目購買資金投入審計報告;項目入駐情況:房屋租賃合同(顯示租賃面積頁)、入駐企業近一個月物業費繳納憑證(顯示租賃面積頁)。
(7)整體租賃運營樓宇提供:項目(租賃部分)產權證明相關材料;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項目租賃資金投入審計報告;項目入駐情況:房屋租賃合同(顯示租賃面積頁)、入駐企業近一個月物業費繳納憑證(顯示租賃面積頁)。
(8)保持樓宇自持比例提供:項目產權證明相關材料;項目竣工驗收相關材料;國有土地出讓協議;項目投入使用相關材料:第一批企業房屋租賃合同(顯示租賃面積頁)、當年物業費繳納憑證(顯示租賃面積頁)。
(9)提高產業集聚度提供:武侯區專業特色樓宇評分表。
5.牽頭認定部門:
區商務局
7.申報周期:
每年。
二、申報程序
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企業或機構,向統計(稅收)關系所屬街道報送相關證明材料并提出書面申請,街道初審通過后,報送相關政策條款牽頭單位,經牽頭單位復審并召開黨組會議審核通過后,報區財政局匯總,由區財政局按相關規定報區委、區筆起政府審批實施。
(一)流程
1.初審
符合相關獎勵(補貼)或財政扶持條件的申報主體,須先在統計(稅收)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領取《武侯區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資金申請及審核表》(以下統稱“申請及審核表”)等相關表格進行填報,各類所需表格及其他證明材料等一并以書面形式提交,由統計(稅收)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
2.審核
各街道辦事處在“申請及審核表”上出具書面初審意見后,轉報牽頭認定部門和會同認定部門進行單獨或聯合審核。
3.實施
相關牽頭和會同認定部門在“申請及審核表”上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后,由牽頭單位報送區財政局,由區財政局匯總報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審議后按會議意見執行。
(二)申報要求
1.企業申報補貼和獎勵資金時,應提交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鮮章),相關資料原件審核后退還。
2.申報材料以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須真實、完整、清晰。
3.申報材料用A4紙張(憑證、報表則按A4大小折疊),按照順序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和頁碼,所需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分別由區財政局、牽頭認定單位和申報企業統計(稅收)關系所在街道辦事處留存。
三、有關說明
(一)在“政策”發布前已經簽訂正式協議的項目,繼續按原協議執行。
(二)申報主體為在武侯區合法經營、對本區域產業發展和經濟活動有促進作用的企業(機構)等單位,稅務關系和統計關系原則上應在武侯區,主營業務不屬于國家明確限制和淘汰的產業領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三年無重大違規違法行為和嚴重宣市失信行為;申報享受政策時間段內,凡經應急部門認定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企業,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除政策找條款中明確指出外,支持對象均包含新辦企業和存量企業。申請享受“政策”各類扶持的企業(機構)視為同意本款之規定。
(三)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企業(機構),同時又滿足武侯區其他同類政策扶持條件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申報執行,同類扶持獎勵不得重復申請,對于季度已申報金額在年度申報時進行扣減。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省市區相關政策,采取企業自愿申請的原則,自行選擇政策申報層級。
通過其他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得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支持。
(四)認定審核部門:單一認定審核部門,按“政策”具體條款確定;共同認定審核部門,按“政策”具體條款確定的排首位的部門牽頭,會同其他認定部門審核。會同認定部門亦可是產業主管部門,如企業實現行業平均增速、排名情況,需街道并產找業主管部門會同認定。
(五)申報主體責任:凡未按照“政策”及本次實施細則的要求,采取欺騙、瞞報等手段進行騙補的申報主體,一經查實,將由相關部門追回所給予的全部獎勵或扶持資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本實施細則有效期同《成都市武侯區發展和改革局等10部門關于印發〈成都市武侯區關于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成武發改〔2025〕20號)。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或新出臺相關政策,則以國家、省、市新出臺政策為準。
(七)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名詞解釋
特色消費場景:當年新增省級高品質步行街、“蜀里安逸”消費新場景、遴選的成都新“十二月市”特色消費場景,或者是入選頭部電商平臺或市級(含)以上行業商協會發布且具有全市、全省和全國性影響力的“消費場景類”榜單。
首發活動:國內外知名品牌來蓉舉辦的產品首發活動,品牌方或由品牌授權方在全國市場范圍內首次線下發布或展示新品,形成一定影響力的活動。
首秀、首展活動:國內外知名品牌來蓉舉辦的產品首秀、首展活動,品牌方或品牌授權方在全國市場范圍內首次舉辦集合某品牌多種產品的展覽、展示,形成一定影響力的活動。
其他高水平商務商貿活動:當年市級(含)以上部門參與領辦、主辦、承辦或為指導單位的活動;或市級(含)以上行業商協會主辦的活動;或區級部門參與領辦、主辦、承找政辦或為指導單位的,投入資金45萬元以上、參加企業超50家的商貿活動及展會。
首品:近兩年內創設的,注冊地在轉化醫學產業園園區內,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本土品牌:連鎖門店不少于三家、年度營業收入達50萬元(含)以上或年度訂單金額達200萬元(含)以上。
首店:分為全球、亞洲、全國、西南地區首店。全球首店:由在國際市場上擁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聲譽,被認為是行業領袖和標桿且創立時間在15年(含)以上的品牌在全球設立的首家實體門店。亞洲首店:國內外品牌在亞洲范圍內開設的首家實體門店(包括同品牌創新模式的首店),同品牌需我在除亞洲外的其他大洲開設有實體門店。全國首店:國內外品牌在中國(內地)行政區域(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內全國開設的首家實體門店(包括同品牌創新模式的首店),同品牌需在除中國(內地)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開設有實體門店。西南首店:國內外品牌在西南地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開設的首家實體門店(包括同品牌創新模式的首店),同品牌需在除西南地區外的省開設有實體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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