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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板匯報的項目指南/江蘇省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和獎勵好處
如您的老板讓您去了解關于江蘇省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獎補是多少?申報的條件是什么?自己的企業申報這個項目如何才能達標?以下是小編分享的相關政策。但因政策時效性問題,即時性政策最好還是咨詢熱線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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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功能目標
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圍繞科技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的成長需求,集聚配置各類要素資源,提供包括創業場地、共享設施、技術服務、咨詢服務、投資融資、創業輔導、資源對接等高水平創業服務,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企業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以創業帶動就業。
孵化器的建設目標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和孵化績效,形成類型豐富、主體多元、形態多樣的發展格局,不斷培育新企業,催生新產業,形成新業態,推動創新與創業結合、線上與線下結合、投資與孵化結合,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為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提供有力支持。
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有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實際注冊并運營時間滿3年,且至少連續2年上報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從事企業孵化的服務人員數量占總人數的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擁有1名專業從事企業孵化的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
專業從事企業孵化服務人員指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或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人員。創業導師是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的聘任,能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者提供導向性、專業性、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
3.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綜合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數量不低于3家,專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總數不低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數量不低于2家。
4.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數量占比不低于5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數量占比不低于30%。
5.在孵企業中獲得投融資的數量不低于在孵企業總數的10%。孵化器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并提供3個資金使用案例。
6專業孵化器要求針對細分產業內的創業企業提供精準孵化,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專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在單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
7.綜合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達到20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達到15家以上。
畢業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中至少一條:
(1)經國家備案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獲得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500萬元;
(3)連續2年營業收入累計超過1000萬元;
(4)被兼并、收購或在國內外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8.在孵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孵化器場地內,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2)企業在孵時間不超過48個月,從事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等特殊領域的創業企業,孵化時間不超過60個月;
(3)企業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要求。
9.屬全國艱苦邊遠地區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第3、4、5、6、7項條件數量要求可降低20%。
江蘇省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流程
1.申報機構向所在地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機構書面推薦到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
3.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地方推薦機構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合格機構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確認為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
4.參評機構在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組織評審機構和評審專家在評審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和查實,取消機構參評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且2年內不得再次申報,違紀人員給予相應處理。
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經國家統計局備案審批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統計報表,對孵化器統計工作進行管理。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須按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開展考核評價工作,并進行動態管理。對連續2次考核評價不合格的,取消其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
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發生變更名稱,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在三個月內向所在地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經省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函報國務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變更;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取消其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
江蘇省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好處獎勵
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包含經國家備案的眾創空間),按照國家政策和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各級地方政府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其相關部門應在孵化器發展規劃、用地、財稅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地區應發揮創業孵化聯盟、協會等行業組織的作用,促進區域孵化器之間的經驗交流和資源共享。
各地區應結合區域優勢和現實需求引導孵化器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支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投資機構等主體建設專業孵化器,促進創新創業資源的開放共享,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
孵化器應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利用互聯網、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提升服務效率;有條件的孵化器應提供全周期創業服務,形成“眾創-孵化-加速”機制,打造科技創業孵化鏈條。
孵化器應加強從業人員培訓,打造職業化創業導師隊伍,為在孵企業提供精準化、高質量的創業服務,不斷拓寬就業渠道,推動留學人員、科研人員及大學生創業就業。
孵化器應提高市場化運營能力,鼓勵企業化運作,構建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提升自身品牌影響力。
孵化器應積極融入全球創新創業網絡,開展國際技術轉移、離岸孵化等業務,引進海外優質項目、技術成果和人才等資源,幫助創業者對接海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