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企申報
截止目前,安慶市已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達487家,其中企業注冊資本最低的62.5萬,成立日期最晚的2019年12月。
現分享關于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時間、材料、流程、獎補相關內容,有需要的企業可咨詢以下申報輔導機構解答輔助。
一、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經營領域條件
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所從事的領域在以下范圍內:
1.電子信息
2.生物與新醫藥
3.航空航天
4.高技術服務
5.新材料
6.新能源與節能
7.資源與環境
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二)企業自身條件
1.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2.上年度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3.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截止時間
后期最近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是在2023年的上半年,具體申報截止時間須按照安徽省科技廳發文通知時間為準。所以可以先分析下前幾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通知發布時間。
2015年——2015-01-30 16:10
2016年——2016-07-13 15:48
2017年——2017-02-28 15:35
2018年——2018-02-07 16:29
2019年——2019-03-08 08:25
2020年——2020-02-26 16:20
2021年——2021-03-03 16:45
2022年——2022-03-17 15:01
綜合以上時間分析判斷,預測2023年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通知發布的時間可能在2月7日~3月17日之間(具體時間以實際時間為準)。
三、申報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單位需要準備的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2.《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國網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已簽訂企業無需提供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獲得的知識產權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見附件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7.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其相關附表)。
10.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在崗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全年職工社保名單并加蓋人社部門公章,或者職工工資發放清單。上述證明材料由中介機構在省網上傳,申報企業無需上傳,但在紙質申報材料中須附上。
11.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簽字蓋章的《中介機構承諾書》。
12.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
1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匯總表(須有申報企業所在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蓋章)。
14.企業申報基本信息表。
15.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輔助賬。
1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自我評價表。
四、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方式及流程
(一)企業申請
1.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注冊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進行注冊,審核通過后進行申報。企業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證明材料,于申報截止時間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對涉密企業,須將高企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3.查閱確認。申報企業須于申報截止時間10日后,登錄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查閱確認上傳的申報材料情況。登錄省網需注冊,并選擇所在市科技局作為注冊審核機構。
4.材料報送。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進入國網在線打印帶水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簽字、蓋章后將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裝訂成冊(紙質材料和網上材料須一致,一式一份),報送至各市科技局,由各市科技局統一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二)中介機構注冊
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在省網注冊登記,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明材料(見附件1)。已注冊的中介機構如需更新證明材料,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重新登錄上傳提交。
(三)各市審核推薦
各市科技局會同所在市財政局、稅務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認真做好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審核推薦工作,形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4),由各市科技局于申報截止時間前報送至省政務服務中心科技廳窗口。有條件的市可組織人員赴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對現場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確定推薦的企業在省網的申報信息由各市科技局負責提交。
有關注意事項
(1)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2)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企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活動、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企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權屬變更。
(3)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最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予以說明。
(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中介機構不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其出具的專項審計或鑒定報告在認定過程中將不予采信。
(5)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企業在國網的申報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一致,系統內上傳的所有證明材料須采用PDF格式;認定申請書須通過國網打印,且要保持條形碼完整;企業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申報材料相關數據應保持一致或符合邏輯關系,否則相關數據將不予采信;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企業報送的紙質材料須標注頁碼,書脊處須注明企業名稱、申報年度、所在市縣區。
五、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與申請享受稅收政策的有關程序
(一)認定
1.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
2.注冊登記。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1),并通過網絡系統上傳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應及時完成企業身份確認并將用戶名和密碼告知企)。
3.準備并提交材料。企業根據獲得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網上認定管理系統,按要求將下列材料提交認定機構: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2);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
(5)技術創新活動證明材料,包括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協議、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組織審查與認定
(1)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按技術領域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不少于5名相關專家,并將電子材料(隱去企業身份信息)通過網絡工作系統分發給所選專家。
(2)認定機構收到專家的評價意見和中介機構的專項審計報告后,對申請企業提出認定意見,并確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單。
上述工作應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60個工作日內完成。
5.公示及頒發證書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示1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對有關問題進行查實處理,屬實的應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公示無異議的,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審批備案匯總表,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認定結果,并由認定機構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6.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
(二)復審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申請書同附2),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2.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須提交近三個會計年度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經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復審時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進行審查,重點審查第(四)款。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第十一條(四)款進行公示與備案,并由認定機構重新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
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自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企業再次提出認定申請的,按初次申請辦理。
(三)申請享受稅收政策
1.認定(復審)合格的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復審)當年起可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稱《稅收征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和《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不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認定辦法》等有關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四)復核
對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及其相關稅收政策落實產生爭議的,凡屬于《認定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情況的企業,按《認定辦法》規定辦理;屬于對是否符合第十條(四)款產生爭議的,應組織復核,即采用企業自認定前三個會計年度(企業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至爭議發生之日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條(四)款規定,判別企業是否應繼續保留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六、關于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中介機構和專家的要求
(一)中介機構
1.中介機構的條件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相關政策。
2.中介機構的職責
(1)接受企業委托,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出具審計報告。
(2)中介機構應據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其參與認定工作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二)專家
1.專家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資格,在中國大陸境內居住和工作。
(2)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具有《重點領域》內相關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及市場狀況有較全面的了解。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4)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專家庫及專家選取辦法
(1)專家庫內的專家應具備《重點領域》內相關技術專長。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相關技術領域內熟悉子領域技術的專家數量不少于評審所需專家的5倍。
(2)建立專家聘任制度,專家庫內的專家實行動態管理,并由認定機構將專家備案表(附3)統一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認定機構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所屬技術領域,隨機抽取該領域專家開展認定工作。
3.專家職責
(1)審查企業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是否符合《認定辦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
(2)按照獨立公正的原則對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情況、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及主營業務等進行評價,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評價表》(附4),按要求上傳給認定機構。
(3)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5),按要求上傳給認定機構,為認定機構提供咨詢意見。
4.專家紀律
(1)應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獨立、客觀、公正地對企業進行評價。
(2)不得壓制不同觀點和其他專家意見,不得做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
(3)不得披露、使用申請企業的技術經濟信息和商業秘密,不得復制保留或向他人擴散評審材料,不得泄露評審結果。
(4)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響,采取非正常手段為申請企業認定提供便利。
(5)未經認定機構許可不得擅自進入企業調查。
(6)不得收受申請企業給予的任何好處和利益。
七、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研究開發活動確認及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要求
測度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強度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重要環節之一。企業須按規定如實填報研究開發活動(項目)情況表;同時企業應正確歸集研發經費,由具有資質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一)研究開發活動的確認
1.研究開發活動定義
為獲得科學與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
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是指企業在技術、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進步,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進步具有推動作用,不包括企業從事的常規性升級或對某項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企業按照上述定義判斷是否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項目),并填寫附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二、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表”。
2.判斷依據和方法
認定機構在組織專家評價過程中,可參考如下方法對企業申報的研發活動(項目)進行判斷:
(1)行業標準判斷法。若國家有關部門、全國(世界)性行業協會等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提供了測定科技“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技術、產品(服務)”等技術參數(標準),則優先按此參數(標準)來判斷企業所進行項目是否為研究開發活動。
(2)專家判斷法。如果企業所在行業中沒有發布公認的研發活動測度標準,則通過本行業專家進行判斷。判斷的原則是:獲得新知識、創造性運用新知識以及技術的實質改進應當是企業所在技術(行業)領域內可被同行業專家公認的、有價值的進步。
(3)目標或結果判定法(輔助標準)。檢查研發活動(項目)的立項及預算報告,重點了解進行研發活動的目的(創新性)、計劃投入資源(預算);研發活動是否形成了最終成果或中間性成果,如專利等知識產權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在采用行業標準判斷法和專家判斷法不易判斷企業是否發生了研發活動時,以本方法作為輔助。
3.高技術服務業的企業研究開發活動
企業為支持其在高新技術服務業領域內開發新產品(服務)、采用新工藝等,而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方面取得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的活動;或從事科技計劃列入的服務業關鍵技術項目的開發活動。對其判斷標準與(一)、1及2款定義的一般性研究開發活動(項目)標準相同。
4.研究開發項目的確定
研究開發項目是指“不重復的,具有獨立時間、財務安排和人員配置的研究開發活動”。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是以各個研發項目為基本單位分別進行測度并加總計算的。
(二)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
企業應對包括直接研究開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并填寫附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中的“五、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
1.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
企業應設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用研究開發費用輔助核算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進行核算。
2.各項費用科目的歸集范圍
(1)人員人工
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也稱研發人員)全年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業為實施研究開發項目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
包括為執行研究開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究開發項目在用建筑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4)設計費用
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制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
(5)裝備調試費
主要包括工裝準備過程中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制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準等)。
為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準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6)無形資產攤銷
因研究開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7)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
是指企業委托境內其他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項目成果為企業擁有,且與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發生金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認定過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發生額的80%計入研發費用總額。
(8)其他費用
為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
3.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是指企業內部研究開發活動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與委托境內的企業、大學、轉制院所、研究機構、技術專業服務機構等進行的研究開發活動所支出的費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機構完成的研究開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八、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的其他重要指標
(一)核心自主知識產權
《認定辦法》規定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
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可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查詢專利標記和專利號來檢驗專利的真實性。
對于軟件著作權,可以到國家版權局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網站查詢軟件著作權標記(亦稱版權標記),表明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記號,檢驗其真偽。
本《工作指引》所稱的獨占許可是指在全球范圍內技術接受方對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權,在此期間內技術供應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該項技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圍內獨占許可權利(高新技術企業的有效期應在五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期內),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二)企業科技人員和研究開發人員
1.企業科技人員
是指在企業從事研發活動和其他技術活動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直接科技人員及科技輔助人員。
2.企業研究開發人員
企業研究開發人員主要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輔助人員三類。
(1)研究人員
是指企業內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
(2)技術人員
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下述工作的人員:
① 關鍵資料的收集整理;
② 編制計算機程序;
③ 進行實驗、測試和分析;
④ 為實驗、測試和分析準備材料和設備;
記錄測量數據、進行計算和編制圖表;從事統計調查等。
(3)輔助人員
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熟練技工。
3.研究開發人數的統計
主要統計企業的全時工作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來鑒別。對于兼職或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企業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重點領域》要求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的總和。
技術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技術轉讓收入:指企業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承包收入:包括技術項目設計、技術工程實施所獲得的收入;
3.技術服務收入:指企業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企業外的用戶提供技術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業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九、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資產與銷售額成長性的具體評價方法
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成長性指標等四項指標,用于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四項指標權重結構詳見下表:
(一)指標計算與賦值說明
1.四項指標賦予不同的數值(簡稱“賦值”);企業不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賦值為零。
2.每項指標分數比例分為六個檔次(A,B,C,D,E,F),分別是:0.80-1.0、0.60-0.79、0.40-0.59、0.20-0.39、0.01-0.19、0;
3.各項指標實際得分=本指標賦值?分數比例;
某指標賦值20,指標評價檔次為“B”,分數比例評為0.7,
則:實際得分=20分×0.7=14分
4.評價指標以申報之日前3個年度的數據為準。如企業創辦期不足3年,以實際經營年限為準。
5.各項指標的選擇均為單選。
(二)各單項指標的測算依據
1.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
企業擁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不含商標)。
□A. 6項或1項發明專利
□B. 5項
□C. 4項
□D. 3項
□E. 1~2項
□F. 0項
[說明]
1.由專家對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進行評判。
2.同一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的申請、登記只記為一項。
3.若知識產權的創造人與知識產權權屬人分離,在計算知識產權數量時可分別計算。
4.專利以獲得授權證書為準。
5.企業不具備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
最近3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
□A. 4項以上
□B. 3~4項(不含3項)
□C. 2~3項(不含2項)
□D. 1~2項(不含1項)
□E. 1項
□F. 0項
[說明]
1.同一科學技術成果(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為一項。
2.購入或出售技術成果以正式技術合同為準。
3.此項評價可計入技術訣竅,但價值較小的不算在內。從產品或工藝的改進表現來評價技術訣竅等的價值大小(企業可以不披露具體內容)。
4.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
3.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3)開展了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4)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A. 5項都符合要求
□B. 4項符合要求
□C. 3項符合要求
□D. 2項符合要求
□E. 1項符合要求
□F. 均不符合要求
4.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指標(20)
此項指標是對反映企業經營績效的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的評價(各占1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
總資產增長率=1/2(第二年總資產額÷第一年總資產額+第三年總資產額÷第二年總資產額)-1。
銷售增長率=1/2(第二年銷售額÷第一年銷售額+第三年銷售額÷第二年銷售額)-1;
用計算所得的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分別對照下表指標評價檔次(ABCDE)評出分數比例,用分數比例乘以賦值計算出每項得分,兩項得分相加計算出總資產和銷售額成長性指標實際得分。
說明:
1.在計算會計年度內企業未產生銷售收入或成長性指標為負的按0計算;第一年銷售收入為0的,按兩年計算;第二年銷售收入為0的,都按0計算。
2.此項指標計算所依據的數據應以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報表為準。
十、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的獎勵補助標準
(具體獎補標準依據當地實際政策為準,可自主咨詢當地相關單位或委托輔導機構咨詢相關單位)
(一)安慶市高企認定獎補
1.當年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環節的企業,給予3萬元補助。
2.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再給予20萬元獎勵。
3.當年從市外整體引進到本市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以上1、2條同等獎勵。
(二)安慶市岳西縣高企認定獎補
1.連續2次以上(含2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除市要求縣財政負擔部分外,縣再給予10萬元的獎勵。
2.省、市無獎勵標準的新認定高新技術培育企業獎勵10萬元。
(三)安慶市宜秀區高企認定獎補
1.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5萬元。
2.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獎勵10萬元。
(四)安慶市宿松縣高企認定獎補
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分別給于一次性30萬元,10萬元獎勵。
十一、安慶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輔導機構簡介
臥濤集團2012年4月成立的產業政策咨詢服務平臺。為科技企業量身打造一站式知識產權、項目申報、技術轉移、創業孵化、融資上市等技術服務。辦公場地2200平方,集團302人,其中博士2人,碩士35人,特聘專家5人,服務涵蓋機械制造、電子信息、化工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高科技領域,10年累計服務科技企業15000余家。
集團咨詢熱線:15656027297(V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