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項目申報資訊
合肥市綠色工廠是如何申報評價的?下面來看看合肥市綠色工廠申報條件、評價程序和區縣獎勵匯編,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經開區、新站區、高新區、肥東縣、肥西縣、廬江縣、長豐縣、巢湖市、安巢經開區有想要申報綠色工廠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合肥市綠色工廠免費咨詢:15855199550(手機/微信)
合肥市綠色工廠各區認定獎勵
1、合肥市:對當年通過國家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省級綠色工廠認定的工業企業,按照與制造強省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資金獎補。
2、高新區:對首次獲得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設計產品的,分別給予企業50萬元、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的,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3、包河區:鼓勵企業綠色化轉型,對當年獲得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補。
4、長豐縣:對國家、省級綠色工廠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省“五個一百”項目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節能節水環保產品、技術推廣目錄企業給予8萬元一次性獎勵。
5、廬江縣:對當年評定為國家、省級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評定為市級綠色工廠(綠色礦山)的工業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
6、肥西縣:對當年認定的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綠色工廠、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合肥市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一)企業在省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二)企業具有較好的經濟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全省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
(三)企業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綠色發展,內部設有綠色工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發展的制度建設、教育培訓、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四)企業制定了綠色工廠建設中長期規劃、量化的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并能確保對綠色工廠創建項目的資金和資源投入。
(五)企業有較強的質量、職業健康、環保、安全生產和能源管理水平。通過GB/T19001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GB/T28001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GB/T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系等第三方認證;滿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或能源審計。
(六)企業相關績效指標優于同行業平均水平。
(七)企業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業、法人代表黑名單。
合肥市綠色工廠評價程序
(一)企業按照綠色工廠的相關標準要求開展創建工作,滿足申報條件后進行自評價,編制《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
(二)企業自評價達到綠色工廠標準要求的,委托符合資質要求的第三方評價機構,按照綠色工廠評價指標要求開展現場評價,并編制《綠色工廠第三方評價報告》(見附件2)。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有關要求。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和綜合利用司《關于請推薦第一批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示范名單的通知》要求,開展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評價工作的第三方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系統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0%;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
(4)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第三方機構應對評價結果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在評價報告中需對照上述基本條件逐項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鼓勵列入工信部發布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中心名單”中的評價機構開展綠色工廠評價工作。
(四)經第三方評價合格的,由企業向當地市或直管縣經信委提出申請,經當地市或直管縣經信委審核后向省經信委進行推薦申報。企業申報材料主要是《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和《綠色工廠第三方評價報告》,要求紙質1式3份、電子版1份。
(五)省經信委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定,符合省級綠色工廠條件的企業名單在省經信委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省經信委發文公布,并予以授牌和頒發證書。
關于合肥市綠色工廠申報,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合肥市綠色工廠免費咨詢:15855199550(手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