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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50萬,蘇州市吳中區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關于蘇州市吳中區制造業創新中心認定申報的條件如下,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將給予50萬獎補,詳情可咨詢熱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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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指導熱線:15005600923
1、創新中心應面向制造業創新發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協同創新取向,以重點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供給、轉移擴散和首次商業化為目標。
2、創新中心應是企業法人形態,采取“公司+聯盟’等模式運行。
3、創新中心的依托公司應是面向行業,由本領域骨干企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單位以資本為紐帶組成的獨立企業法人,股東中應包括若干家在本領域的重點企業。
4、創新中心的聯盟應匯聚一定區域內,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并擁有一定數量本領域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級以上創新平臺。
5、創新中心應建立高效、協同的企業運行管理機制,全部參與人員不低于200人。
6、創新中心依托公司應有固定的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
7、創新中心應具備自我可持續發展能力。
8、創新中心的全部組建資金應不少于1000萬元。
9、建設運營過程中.應按市場化運行,與社會資本有密切合作。
10、創新中心應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托研發、檢測檢驗和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獲得穩定收入。
11、創新中心應擁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研發力量。
12、創新中心內設專家委員會負責研判行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篩選確定研究方向,專家委員會應由行業領軍專家擔任主任。
13、創新中心的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應不低于30%。
14、創新中心通過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切實發揮行業引領作用。
15、創新中心已在專家委員會的指導下,按照市場需求,結合行業發展,制定明確的技術路線圖。
16、創新中心組織本領域國內外企業、高校、研究機構共同實施技術路線圖,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瓶頸。
17、創新中心應建有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與技術成果轉化機制。
18、創新中心應是資源開放共享的平臺。
19、創新中心充分發揮現有資源優勢,實現與成員單位間的資源開放共享,具備持續提升創新水平的能力。
20、創新中心已成為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技術創新平臺,具有與創新中心成員以外的單位開展技術合作的業績。
21、創新中心應與國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有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的基礎。